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
【九江市工伤赔偿标准 九江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 同时在九江两个单位就业的员工的工伤责任由哪个单位承担?
- 九江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应由谁支付?
- 九江市大病统筹怎么缴费 九江柴桑区大病保险缴费方式
- 九江柴桑区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九江市柴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九江居民医保交哪个档次的比较好? 江西九江市社保有几个档次
- 什么是九江境外社保免缴证明? 九江市社保认证
- 九江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九江社会保障卡如何变更信息?
- 九江工伤鉴定10级赔偿标准 九江补充工伤保险的工亡补偿
- 九江补充工伤保险的工伤事故医疗费补偿
- 九江补充工伤保险的工伤补偿 九江市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