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论女人经典语录 叔本华论女人 叔本华对女人( 五 )


种可怕的命运:她们是一夫一妻制的祭坛上的牺牲品 。这些不幸的女人,被如此描
述着,必然会成为傲慢而虚伪的欧洲贵妇人的反衬 。推广来说,一夫多妻制反倒让
女人获得益处 。另外,要是妻子患了慢性疾病,或不能生育,或日渐衰老,丈夫就
有理由纳妾,没有任何理由可反对他这样做 。看起来,导致众多的人昄依摩门教的
动机与反对非自然的一夫一妻制的动机是一致的 。
再有,在赐于女人非自然权力的同时也给她们强加了非自然的职责,而渎职则
导致了她们的不幸 。让我来解释一下吧,一个男人也许会时常想,他要是结了婚,
他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则会下降,除非其联姻很英明 。为此,当他选择女人时,并不
仅仅以单纯的婚姻为条件,会同时附带一些别的条件,以保证妻、子的地位 。不管
这些条件有多公平、合理且很适宜,女人一旦自动放弃因结婚而带来的不适当的权
力,那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最终是丧失了自己的名誉 。结婚是市民社会的重要组成
部分,她会因此过着不幸的生活,且人类的本性中就有这样的特点,即注重别人的
议论,也许这种议论的本身就没有任何价值 。反过来说,如果一个女人拒绝了求婚
,她的一生就可能会有这种风险,要不就嫁给一个她所不喜欢的男人,要不就如老
处女般不受人注视,因为一个女人选择终身的时间是相当短促的 。从一夫一妻制上
来看,托马西斯一篇立意深刻的学术论文《论纳妾》很值得一读 。书中指出,在路
德教改革运动前,无论什么民族,无论在什么时代,男人纳妾一直是合理合法的,
并在一定程度上受法律的保护,绝无耻辱可言 。就是路德教的改革运动才使得纳妾
声名狼藉,由此更进一步证明,听从牧师的婚配是正当的,天主教从此也再不会怠
慢这种事了 。
争论一夫多妻制的问题是没有什么用的,因为事实俯拾皆是,唯一的问题则在
于如何控制 。哪儿才有真正的一夫一妻式的婚配呢?我们,至少是暂时的,而大多
数则是常常的过着一夫多妻式的生活 。既然一个男子需要许多女人,那最公平的事
莫过于让他们妻妾成群,甚至将此看作是义不容辞的事 。这样做,能使女人处于真
正而又自然的地位,即做男人的附属品 。这样一来,欧洲文明和日耳曼基督教里愚
蠢的怪物:贵妇人就会销声匿迹,剩下的就是女人而不是不幸的女人 。在现在的欧
洲,到处都有这种不幸的女人 。
印度的女人是不自由的,按照《摩奴法典》的规定,她少小从父,出嫁从夫,
夫死从子 。孀妇殉夫而自焚固然可憎,可妻子却和情夫共享亡夫的财物更使人难以
容忍,因为钱财是她丈夫操劳一生得来的,饱含着他的自我安慰就是,可以用这些
钱来抚养其子女 。只有中庸之道才是真正的幸福 。
最初的母爱完全是出于本能,无论是低级动物还是人类均如此 。一旦孩子能自
食其力时,这种爱就不复存在,而最初的爱则为习性和理性这种基础的爱所代替,
并且,这种爱往往难以表现出来,尤其是当母亲已不爱父亲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父
爱则相反是经久不衰的,它的基础是,父亲在自己的子女身上找到了内在的自我,
因此说,父爱在本质上是形而上学的 。
不论是远古社会还是现代社会,甚至连霍屯督族在内的几乎所有民族里,遗产
都要由男性后代来继承,只有在欧洲出现了有悖于常理的现象,当然,达官贵人家
应另当别论 。那些凝结着男人一生辛劳和心血、经历了重重困难而获得的财产,后
来竟然落到一个缺乏理智的女人之中且很快被挥霍一空,固然令人愤慨可又屡见不
鲜 。所以,应该从限制女人的继承权来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 。依我看,最好的方法
莫过于让女人,不管她是遗孀还是弃女,都不能够接受超出终生享有抵押财产到利
息的任何东西,唯一的能得到全部遗产的情况就是,找不出一个男性继承人来 。挣
钱的是男人而不是女人,所以,女人本来就没有正当理由绝对占有财产,也不是保
管财产的适当人选 。所谓财产,是指款项、房屋、田地等,一旦作为财产为她们所
有,也不应允许她们有随意处置的权力,为此,应指定一个监护人,而且,只要可
以避免,女人也不许随意支配其子女 。女人的虚荣心,尽管可以证明不像男人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