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考研难度低的师范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考研难度低的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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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和录取是研究生招生重要环节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及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
(四)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必须确保相关环节的安全保密 。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统筹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办法 。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学校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研究生院院长、校党政办(保密办)主任、校纪检监察室主任、信息技术中心主任、校医院院长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
(二)招生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
招生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等 。工作小组组长是本单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本单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直接责任人 。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职责:
1.按照相关要求遴选复试工作人员 。
2.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成立若干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 。
3.对参加复试与录取的工作人员和复试专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
4.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
5.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处理 。
6.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
(三)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
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复试专家组至少由5人组成,其中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专家不得少于3人,设组长一名,组长对本组复试的各环节负责 。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秘书或助理至少2名,负责复试记录、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专业(领域)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与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试题库 。
2.对本专业(领域)考生实施综合情况面试、专业测试与其他复试工作 。
3.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 。
4.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疏导,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
(四)招生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监督本单位复试各环节工作 。
(五)信息技术中心提供远程复试的网络保障和支持 。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含专项计划),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duate.cqnu.edu.cn/)上公布 。
四、调剂
我校调剂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过该系统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及各接收调剂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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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内容、要求及程序
(一)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自身情况,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平台使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研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陆端网址为:http://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由二级单位指定并提前告知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