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不再查验核酸及健康码

新京报讯 据辽宁发布官微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现提出辽宁省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
一、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
1.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 。无社区传播风险情况下可不划定高风险区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
2.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服务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及时解封,做到“快封快解” 。
二、优化调整核酸检测措施
3.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
4.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
5.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进入其他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查验健康码 。
6.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
7.取消各级各类公路路口、火车站、公路水路客运站、机场等场所落地检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
8.科学合理设置社会面核酸采样点,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
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9.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行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5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
10.入境人员仍按要求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
11.加强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规范管理 。
四、强化医疗救治保障
12.阳性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至定点医院治疗 。
13.在现有定点医院基础上,指定综合实力强、救治水平高、院感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后备定点医院,设置充足的救治床位和重症床位 。
14.规范亚(准)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管理,提高救治和服务水平 。
1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应开尽开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发热诊室 。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配足配齐医护人员 。
16.提升医疗机构重症床位设置比例,加强重症医护人员培训和储备 。
17.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急诊室、手术室、分娩室、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儿科、产科等未经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不得停诊 。
18.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病人和陪护人员管理,合理安排医护人员备班备勤,防止因涉疫减员 。
五、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
19.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尤其是80岁以上老年人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 。
六、落实个人防疫责任
20.倡导公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遵守“一米线”、公筷制等文明礼仪 。
21.倡导公民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健康辽宁行动,广泛创建“无疫小区”,持续营造健康生产生活环境 。
七、强化保障措施
22.对危重症患者、孕妇、儿童、高龄独居老人、慢病人员、失能失智人员等特殊人群,充分了解其就医用药需求、疫苗接种及身体状况,属地和基层组织建立特殊人群台账,与专门医疗机构做好对接,设立应急“绿色通道”,保障就医服务需求 。
23.保障高风险区生活物资供应,同步划定、同步配送到户 。保障防疫物品、消毒产品和止咳、退热、抗病毒、治感冒、抗生素类药品等市场供应 。
24.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 。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
25.加强市场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
【辽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不再查验核酸及健康码】26.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
27.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