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调查 森林资源调查的意义( 二 )


(1)A类权利组合评估:A类权利组合的森林资源 , 所有者为国家和集体组织 。因为政府需要依法征用土地 , 在涉及森林资源补偿时 , 主要是针对集体组织名下的林地、林木的权属进行评估 。

森林资源调查 森林资源调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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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类权利组合评估:这类权利组合是评估中最常见的森林资源 。转让、转包、租赁、投资入股、质押等经济活动都会涉及到这类森林资源的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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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类权利组合的评估:一般这类权利组合的评估主要基于旅游开发项目涉及的森林资源的评估 。
三、评估应重点关注权利的获得方式及其合法性 。
根据森林法和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规定 , 森林资源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后 , 可以发证(原林权证 , 现不动产权属证书) 。在评估实践中 , 判断森林资源权利的特征和权属时 , 不仅要关注是否办理了产权证 , 还要考虑产权所有人取得森林资源的手续和资料、流转过程中的产权登记制度和流转政策 。
四 。结论 。
所有权的状况和特征是评估中应注意的事项 。由于森林资源使用限制多 , 产权来源复杂 , 在森林资源调查中 , 除核实原始产权证书外 , 还应收集森林资源流转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 , 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核实权利登记和森林经营情况 。
在充分核实权属后 , 结合核实结果 , 合理选择评估方法和技术思路 , 经过客观、全面的分析后给出科学的估值建议 , 并在报告中向报告使用者详细披露权属状况 , 在调查中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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