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私奔之谜:其私奔地在哪里?( 二 )


文君深夜逃出家门 。卓家的门卫却不知:相如带着文君驾着车队驰归成都、临邛城门竟畅通无阻 。第二天清晨,卓王孙发现人去楼空,派轻骑追截,定可追回 。可是,他没这么做 。待私奔成为既成事实之后,“卓王孙大怒日:‘女至不材,我不忍杀,不分一钱也 。”’意思是女儿违反礼教,该杀 。只是“不忍杀”,而实行经济制裁 。(是否私下资助??无人得知 。)卓王孙大怒 。应是瞒天过海策略的一部分:既为掩世人耳目,也为堵塞文君夫家的追责与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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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君与相如私奔成都 。居约两年 。如果相如真穷,卓王孙真的“不分一钱”,实难生存 。约两年后,时过境迁,舆论转淡 。两人方到临邛,“文君当垆”卖酒,相如“杂作” 。仍然应属“做秀”,同时观察当地民众的反应 。当反应不大时,“卓王孙不得已,分子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算是认可了两人的姻缘 。曾要被怒杀的女儿,相隔两年就分钱百万,这里面的蹊跷,明眼人一看便知 。我们可以设想,就文君而言,其父是赞同私奔的,私奔后的婚姻需要父亲的公开认可,需要社会的认可 。她需要“合法性”,这对她的社会生存非常重要:就卓王孙而言,需要改变女儿“妾身未分明”的尴尬处境,需要恢复父女、母女的亲情关系,在日后相如升迁后可分享荣耀 。因此 。这是必须走的一步,只是应选择恰当的时机而已 。
事实是“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文君)驰归成都”,是文君自愿,自己先跑到相如住处,再一起跑到成都的 。相如没有“劫色”,更没有“劫财” 。他与文君是两情两悦,私奔联姻,而且相爱相守一辈子 。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私奔之谜:其私奔地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