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朝后宫残忍的宫女嫔妃殉葬制度( 二 )


殉葬的“报酬”———朝天女户
为了对这些殉葬人有所补偿,下一任皇帝多半会给她们及她们的亲戚一些好处 。最常见的是追赠谥号,表彰其行 。比如宣宗死后,“嫔何氏、赵氏、吴氏、焦氏、曹氏、徐氏、袁氏、诸氏、李氏、何氏皆从死 。正统元年,皆追加赠谥 。册文曰:‘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 。宜荐徽称,用彰节行’ 。”而且“岁时侑食于本陵之享殿,俱得标名沾祭”,也就是可以分得皇帝的一点“香火” 。至于其亲戚,有时也能得到优恤 。有一首明宫词这样写道:“掖廷供奉已多年,恩泽常忧雨露偏 。龙驭上宾初进爵,可怜女户尽朝天 。”这首词中所提到的“朝天女户”就是得到优恤的殉葬者家属 。
《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 。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 。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 。历成祖、仁、宣二宗皆然 。”这些人多为殉葬妇人的父亲或兄弟,他们的“朝天女户”的身份还是世袭的 。不过这种优待究竟持续了多久,很难断定 。
明英宗为什么要废除殉葬
在明朝皇帝之中,英宗朱祁镇是公认的没有建树的皇帝 。
他是明宣宗朱瞻基的长子,九岁登基,短短38年的生命之中,经历了被也先掳去的“土木之变”,两次当皇帝,一次当太上皇,一生都受制于人 。当景泰帝去世时,他还安排了给他殉葬的嫔妃,似乎也没有要取消殉葬的意思 。可到自己临终时,却作出这样一个决定,这跟周宪王朱有炖有一定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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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宪王朱有炖是太祖第五子朱橚之子,死于正统四年,死时没有孩子 。他死之前,通过某种途径向英宗表达了死后丧事从俭、不需要殉葬的意思 。英宗对此事非常重视 。
朱有炖死后,英宗亲自下旨给其弟朱有爝,说起这段往事,并嘱咐他“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 。年少有父母者遣归 。”可惜的是,诏书下得迟了,朱有爝已经按照定制,命令哥哥的“妃巩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皆殉死”了 。英宗无奈,只能表彰她们的“贞烈”、“贞顺” 。
大概是受了此事的影响,1464年2月22日,明英宗临终时作出了一个决定:从他开始,废除这种制度 。他的继任皇帝宪宗在临终前也再一次强调不要殉葬,以表达对先帝决定的尊重 。两代皇帝的坚持执行,终于给明初以来的人殉制度画上了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