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革命烈士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陈天华简介( 三 )


2. 正是为了扑灭在日本留学生中越来越高涨的暴力推翻清朝政府的革命火焰,1905年11月2日,清朝政府勾结日本政府文部省发表了一个严格管束中国留学生的规则,就是《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 。这个规则有很多内容,主要有三条,第一是中国留学生一定要在清朝政府驻日公使和日本学堂登记,留学生的活动、到哪里去都得要登记;第二通信要登记,给国内给朋友写信都必须登记;第三不准住到别的地方去,只能住在留学生学校的宿舍 。
3. 这个规则一出台,就引起了广大留日学生的抗议,但是在该如何具体应对这场斗争的方式上,留学生们出现了严重分歧 。一派以秋瑾和宋教仁为代表,主张全体同学罢学回国;一派以汪兆铭和胡汉民为代表,主张忍辱负重留在日本继续求学,两派发生了激烈争吵,甚至到了水火不相融的地步,以至最后留日学生总会的干事们不想承担责任,纷纷辞职不干了 。
4. 这种情况让日本报纸很是幸灾乐祸,描述中国留学生是“乌合之众”,1905年12月7号的《朝日新闻》甚至干脆说中国留学生是“放纵卑劣”的一群,挖苦中国人缺乏团结力,而陈天华就是在看了这张报纸后的当夜,连夜手书了一封被后世人称为“绝命辞”的信,第二天就赴海而死 。
教育意义
毫无疑问,陈天华是在羞愤中死去的 。这种羞愤不是针对挖苦轻视中国人的日本人,也不是针对丧权辱国的清朝政府,而是针对“求利禄不居责任”的中国留学生和甘当奴隶麻木的祖国同胞 。天华之死不是为了抗议任何势力,也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轻视生命的英雄,他用自己的生命试图换来两个目的的实现:
一是告诉人们,特别是几千来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中国民众一件事——在这个世界上,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
二是用自己的死让每一个中国人在羞愤中意识到我们族人的缺陷与陋习,督促、劝戒、警醒国人务必正视这些缺陷与陋习并加以改变 。一句话,陈天华因国人之陋而死,他是死给我们自己人看的警世钟 。
自杀原因
长期以来有这样几种说法:
1. 抗议日本文部省颁布的《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 。
2. 当时的《朝日新闻》攻击中国人缺乏团结力,说中国留学生是“放纵卑劣”的一群 。天华以死相争 。
3. 以死报国,反对空谈救国 。天华曾谈及自己能为国做的无非两件事,“其一作书报以警世,其二则遇可死之机会而死之”,只要能达到救国的目的,就愿意以身相殉 。
以上原因,都有一定道理 。但是,如果仅仅是这些理由,并不足以使天华之死成为一个惊天动地的事件,成为这个国家至今还在流血的很难愈合的伤口 。那么,促使陈天华以命相殉的最大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一语蔽之,是中国人——他的同胞,促使了天华之死 。
关于陈天华的死,如今有新的观点 。
陈天华并不是因为取缔规则而自杀,因为陈天华留下来的《遗书》(又名《绝命辞》),白纸黑字,是这样写的:“但慎毋误会其意、谓鄙人为取缔规则问题而死 。”陈天华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文,是这样的意思:“请大家千万不要误会我,我陈天华跳海自杀,并非为了抗议这次《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