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杀孙女之谜:武则天亲孙女永泰公主死因( 二 )


墓志中有“琼萼凋春,忿双童之秘药”句 。琼萼即琼花,古代把琼枝玉叶喻皇帝子孙 。琼花春天凋谢,当喻永泰公主之早死 。双童即二竖(病魔) 。其典故出自《左传》,即“成公十年,晋景公病,梦二竖为祟……”“秘药”是指一种不可告人的药 。这里志文作者用了更深奥隐晦的笔法,喻“双童”将“秘药”带给了永泰公主,使她无可救药 。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以上的观点,也有学者坚持正史的说法,认为永泰公主的确为武则天所杀 。在他们看来,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在三人死亡时间的记载上,只有详略的差别,没有年、月、日的混乱和矛盾,而且通过计算,史书所记的三人死亡时间(九月壬申,即九月初三)与墓志所记永泰公主之死亡时间(九月初四),相距仅一天,由此并不能推断出公主并非与李重润等同时遇害 。关于死亡的人数,三本史书之所以记载会有不同,是由于同一事件在一本书中多次出现,作者为了行文的需要,有主次和详略的安排 。所以,这也不能说是史书之间互相违异 。至于三人之死的方式虽说有许多不同的说法,但是遭杀害这一点是一致的,而且除了“杖杀”之外,其余记载均属赐自尽的方式 。他们还认为唐代就有对罪犯在律外先行决杖的惯例 。至于死刑,唐代也有先决杖,后行刑的惯例 。所以,李重润以大逆之罪在被武则天赐令自杀之前先行决杖,是符合当时的国情的 。而从小娇生惯养的李重润很有可能经不起杖打的痛苦,在行杖刑时就一命呜呼 。因此,“令自杀”和“杖杀”也就不矛盾了 。
排除了以上的疑点,接下来最大的问题就是,史书的记载为什么会和墓志铭的记载有所不同?学者们认为这与墓志铭的作者在当时的处境有关 。给一个遭杀害的死者写墓志,如果直书死因,往往会给死者及其家属、后代带来难堪,尤其被害的人与自己是差不多时代的人,又贵为公主,若写不好,不仅牵涉到整个皇族的颜面问题,很可能自己的项上人头就要不保,所以作者只能采取避重就轻的办法,巧妙地避开死亡的真正原因,或者说是关键原因 。永泰公主难产可能确有其事,因为她当时毕竟只有十七岁,身心发育也许都还未健全,而且据出土的永泰公主的尸骨看,她的身材也很娇小 。但是并不能就因此断定她的死与武则天毫无关系,说不定她就是被武则天或明或暗的手段使得流产而丧身的 。相反,难产只是永泰公主死亡的次要原因,其主要原因还是祖母武则天的迫害 。
没有想到,一块墓志铭的出土竟会使原本明明白白的一段历史变得扑朔迷离,究竟永泰公主是因何而香消玉殒,可能还要等待学者们更加有力的论证 。也许有一天乾陵发掘后,有资料可以揭开这个谜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