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百姓告御状要承担多大风险原告吃尽苦头

说起“告御状”的情节 , 现代人在影视剧里并不少见 。在司法体制相对落后的古代 , 升斗小民蒙受冤屈 , 申告无门之际 , 心中所能想到的最后一片“青天”往往是遥远的皇帝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 皇帝手中掌握的皇权 , 通常是人们心目中最后可信赖的仲裁 , 因此 , 千百年来 , 历朝历代都有关于民众“告御状”的故事 。
【古代百姓告御状要承担多大风险原告吃尽苦头】早在商周时期 , 《周礼》中曾记载:以肺石达穷民 , 凡远近茕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长弗达者 , 立于肺石 , 三日 , 士听其辞 , 以告于上 , 而罪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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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肺石 , 具体来说 , 跟古代衙门口的鸣冤鼓作用差不多 。百姓欲申诉冤屈 , 便要在肺石上站立三天 , 然后由朝士听其所述内容 , 以报告朝廷 , 继而为民做主 , 可谓史料典籍之上对民众“告御状”最早的记载 。
到了明朝 , 明太祖朱元璋则规定 , 庶民有冤 , 可直接向皇帝反映情况 , 任何官员不得阻拦 。清朝康熙年间 , 勤于朝政的康熙曾多次深入民间微服私访 , 百姓告御状的机会自然也是不少 , 然而这样体察民情的皇帝在历史上毕竟不多 , 因此 , 大多数情况下 , 告御状对百姓而言 , 是一段艰难而痛苦的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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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告御状”的故事中 , 最广为人知的当属晚清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 。
同治年间 , 余杭举人杨乃武遭人诬陷 , 被指控与葛家童养媳毕秀姑(小白菜)有私情 , 两人合谋杀害毕秀姑丈夫葛小大 , 杨乃武因而入狱 , 被革去功名 , 判了死罪 。
杨乃武姐姐为平反弟弟的冤案 , 多方奔走 , 最后上京告御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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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清会典·刑律》规定 , 越衙上告即便胜诉了也须“笞五十” , 可见古代百姓告御状要承担的风险可真不小!还有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 , 据说是为了防止百姓“诬告”而设 , 那便是“滚钉板” 。
所谓滚钉板 , 顾名思义 , 就是让人以血肉之躯从一块钉满尖锐铁钉的木板上滚过去 , 铁钉刺入肌肤 , 必然是血肉模糊 , 痛苦不堪 , 若无天大的冤屈要申诉 , 谁肯忍受这等痛苦?据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 , 正是杨乃武的姐姐滚过了钉板才使得慈禧亲自过问 , 最终平反了冤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