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赦的害处都有哪些都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大赦的

历代的治盗法律 , 既有沿用又有创新 , 其中有几种法律内容 , 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当做“仁政”、“德化”大加宣扬 。这几种法律是:赦刑 , 包括大赦、特赦和曲赦;赎刑 , 可以用铜、绢或金钱赎减乃至赎免刑罚;首匿 , 犯罪者的亲属可以隐瞒犯罪者的罪行;区分刑事责任年龄 。以上四者 , 除了区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矜老”、“怜幼”的人道主义以外 , 都起了纵容、包庇犯罪作恶的历史作用 , 是封建法律极端专制和等级性、宗法性的表现 。下面随小编来看一下大赦的害处都有哪些?
小偷被拘待刑 , 惯偷大盗戴枷等死 , 常常会由于一纸诏书 , 使他们脱去刑枷 , 一身轻松地走出大狱死牢 , 连一丁点赎金也不必交纳 , 就可以变成自由人 。不但小偷小盗会忽然遇上这种做梦也想不到的好运 , 就连那些杀人放火的大盗、欺善杀人的恶棍 , 也会遇上这样的好运 。这种好运是从哪里来的 , 是从皇帝那里来的 。皇帝遇到重大庆典 , 或者国家遇到重大灾难 , 甚至只是生了一场病 , 都会大赦天下 。赦 , 又称为“宥" , 《尚书.尧典》中已有“流宥五刑”和“眚灾肆赦 , 怙终贼刑"等话 , “流”是流放;“宥”是宽恕、赦罪;“眚”是过失 , 疾苦 。这几句话的大意是 , 对罪犯要区别对待 , 罪行严重的要流放 , 罪行轻微的可以宽赦;过失犯罪或小罪要赦 , 罪重而又不悔改的要严厉惩处 。
这里的赦免和严惩 , 是对各种罪犯而言 , 自然也包括窃贼 。当时的赦免 , 只是用于罪行较轻又肯于悔改的罪犯 。后来 , 赦的内容不断有变化 , 如《周礼》中规定 , 对罪犯要“三刺”、“三板” 。“三刺”是多次审问 , 弄清犯罪事实及情节轻重;“三教”是重点赦免幼小及有病者、老年人、智能低下者这三种人(《地官.掌刺》 , 应当说这也比较合理 。但《地官.司市》中又规定:国君过市 , 则刑人赦 。“市” , 是当时都城中特定的商业街区 , 又是处决犯人的地方 , 国君由于某种原因要经过“市” , 被处死或处罚的犯人就可以得到赦免 , 因为处决或处罚犯人这种残酷的事情 , 是不能让国君看到的 。秦朝严刑酷法 , “赭衣半道” , 路上的人有一半是穿紫红色囚犯衣服的 。这些囚犯当中 , 有不少是因受残酷压迫而成为“窃贼”和“劫盗”的 。
秦末参加农民起义军的英布 , 就因做“盗”受黥 , 彭越也曾在巨野泽为盗 。大批囚犯被押解北部边境地区修筑长城 , 到骊山修建宫殿 。秦世二年 ,  陈涉发起大规模农民起义 , 派遣周章率领数十万人的起义军向咸阳进发 。开始 ,  各地报告说农民揭竿而起 ,  秦二世不相信 , 怒气冲冲 。及至起义军攻到离骊山不远的地方 , 将军章邯提出 , 战事十分紫急调发附近各地的军队抵抗已经来不及了时 , 可否赦免骊山的数十万刑徒 , 把他们编到军队中去抵抗起义军?秦二世同意了 , 立即公布大赦天下的诏书 , 这次大赦 , 单是骊山被赦囚徒就有数十万人 , 加上修长城及其他工程的刑徒 , 几乎有百万 , 是历史有记载的涉及人数最多的一次大赦 。秦二世为了垂死挣扎 , 把包括盗窃、劫盗在内的服刑犯人全都赦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