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牛为什么会变成国宝它在古代的地位如何( 二 )


南宋时更为严厉:“诸故杀官私马牛徒三年”,这里说的是宰杀自家的耕牛,如果是偷盗宰杀别人家的耕牛,判处“决脊杖二十,随处配役一年放 。”
咸平六年(1003年),宋真宗下了一道圣旨:严禁屠杀耕牛和食用牛肉,禁食珍禽野味,杜绝饮食奢侈之风,保护耕牛,发展农业 。
真宗皇帝还带头不吃牛肉,当时的开封皇宫御膳房记录:每年要消耗四十三万斤羊肉、四千斤猪肉,却无一钱牛肉 。
官场上层流行吃羊肉,老百姓却坚持“以牛肉为上味” 。
政府不让杀牛和买卖牛肉,民间的需求反而增大,黑市就猖獗起来 。
很多敢于冒险的投机商人开始以杀牛卖肉为业,老百姓也有很多人公然违反禁令 。
大吃特嚼牛肉,开封、洛阳一带牛肉摊子铺面随处可见,以至于出现“一乡皆食牛”的壮观场景 。
04
矛盾的禁令
老百姓难道不怕法律严惩吗?
当然害怕,不过买卖双方交了一定数额的“牛肉税”之后,地方政府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朝廷禁令形同虚设 。
地方官员的腰包鼓了起来,朝廷禁止杀牛吃肉的一纸禁令就变成了擦屁股纸,一文不值 。
但也有正直的官员看不下去了 。
天圣九年(1031年),山东莱州知府张周物向仁宗皇帝汇报工作时提到:“朝廷禁止屠杀耕牛,可是下边官员“牛肉税”照收不误,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皇帝的脸红一阵白一阵,心里叨叨:拿朕的话当狗放屁了!
牛肉税自此取消,杀牛吃肉等违法现象才有所收敛 。
在宋朝时杀自己家的耕牛有多严重?《宋史》中也有相关一段记载:
包拯任天长县知县时,发生一起盗割邻居牛舌案 。
有一天,某农夫前来报案,声称自家的耕牛被人给割掉了舌头 。
包拯告诉他:“第归,杀而鬻之 。”——你回家吧,把老牛杀了卖肉 。
农夫说:“那我不犯法吗?”
包拯说:“官府同意就不属于违法了,你回去啥也别说,专等着割牛舌的人自己出来 。”
农夫果真回去杀牛卖肉,有个地痞屁颠儿屁颠儿,跑到县衙状告农夫杀牛 。
包拯嘿嘿一笑:“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
这人是又惊有服 。
05
没有法外之地
从元朝开始,到明清时期,老了病了、不能继续劳作的的耕牛是允许屠宰食用的 。
但需要经过官方确认,并由官方统一宰杀,牛的主人也不可以自作主张 。
《元史》记载了元顺帝妥欢帖睦尔的一道诏书:
“盗牛马者劓[yì](割鼻) 。盗驴骡者黥额(刺面额涂墨),再犯劓 。盗羊豕者墨项,再犯黥,三犯劓,劓后再犯者死 。”
比起宋朝以前,处罚相对减轻了许多 。
清朝嘉庆年间,嘉庆帝的岳父——陕西道监察御史花良阿奉旨巡视西域,经过调查上了一道折子:建议把回民宰杀的牛、由蒙古贩运的食用牛与中原农耕的牛加以区别对待,不应搞一刀切,否则的话,影响国家税收增加 。
嘉庆帝以“国家税出入岂系此区区”为由,驳回奏折意见,还贬官以为惩戒,一点面子也没给老丈人 。
由此可见,耕牛在清朝皇帝心目中的地位是何等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