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古代史上的三次盗墓高潮:古代盗墓现象

曾有很多专家专门研究过中国的盗墓现象 。
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三次盗墓高潮,第一次是在西汉,当时官方允许民间私人铸钱,而春秋战国和秦代的墓葬中陪葬品最多的是铜器和兵器,这成为铸币者盗墓的直接动力 。第二次是在清代,是历史和文物研究者为了考据历史的研究性盗墓,这一次盗墓高峰对古墓的破坏性不大,但的确给后来的史学研究提供了大量珍贵资料 。后来时间持续最长的盗墓高峰出现在现代,文物走私的暴利成为更纯粹的诱因 。
一位曾经办过数起文物走私案的警方人士告诉采访人员,香港地区有两条著名的古董街,是中国走私文物进入国外的主要集散地,也是世界文物走私的重要中转地 。中国内地最早的走私文物集散地是洛阳,后来逐渐发展到西安、甘肃和广州 。这些地方的有些文物走私贩就是从盗墓起家,生意做大后专门经营文物生意 。
我国盗掘古墓之事由来已久,历史上有记载的被盗最早的墓葬是商朝第一代王商汤之冢,距今约3600年;盗掘事件最早出现在2770多年前的西周晚期,有人从掘开的古墓中得到一颗玉印,上刻十字,当时没有人认得 。
盗墓贼的行规和盗掘手法
干盗墓勾当的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官盗,像汉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杖地大干;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挖开墓室、棺材,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大发横财 。他们多集中在古墓葬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阳地区、陕西关中、湖南长沙周边一带等地 。
这些专职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一个人单独干的更少,原因很简单,一个人顾不过来,而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风;以后一个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 。这两人多为有血缘亲戚关系(要好的朋友也很多),但奇怪的是父子关系的较少,这也许是干盗墓这营生毕竟见不得人,老子即便干上这个不光彩的勾当,也要维持做父亲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儿子一块干,做儿子的后来发现了也装着不知道 。两人合伙为什么要找有血缘的亲戚呢?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图财害命 。就是说,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将财物都传递上去了,他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 。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洞下的人冷不防从四五米以上的距离跌下去,骨折、受伤动弹不得,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必死无疑 。
这些人长期以盗墓为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善于伪装掩人耳目,并有对付墓内防盗机关的一套办法 。他们在确定盗掘目标后,如果小墓不须费多大功夫,用几个晚上挖开,速战速决,取出随葬品走人 。如是大中型墓葬,便采取以下几种办法:一是以开荒种地为名,在墓葬周围种上玉米、高粱等高秆作物,以青纱帐掩盖其一两个月的盗掘活动 。二是在墓边盖间房子掩人耳目,然后从屋内挖地道通向墓室,从外面看不出什么问题,而墓内早被洗劫一空了 。三是在古墓边修一假坟时暗中掘一地道,通入古墓内盗取财物 。
旧社会盗墓工具的演进
盗掘古墓一方面靠人的技术、经验;一方面靠工具操作,旧社会民间盗掘工具为锹、镐、铲、斧和火把、蜡烛等 。明代以前,盗墓贼没有探测专用工具,明代开始使用铁锥,它的出现使盗掘者仅以地面有明显标志(如封土、墓碑)的墓葬为对象一去不复返 。盗墓者利用特制的铁锥,向地面无标志的地下探索,一旦找到古墓,根据锥上带上来的金属气味,选好方位,可直接挖洞盗掘 。明代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洛阳水土资源深厚,葬者至四五丈而不及泉 。”“然葬虽如许,盗者尚能锥入而嗅之,有金、银、铜、铁之气(味),则发(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