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圆明园丑闻:慈禧太后与恭亲王的权力之争( 二 )


正在内务府为修园经费一直无着发愁之时,一个名叫李光昭的“候补知府”声称愿为修园报效30万元的木材应急 。他与内务府有关人员互相勾结,经内务府出面奏请后,他便打着“奉旨采办”名义南下办理此事,而且胆大妄为私刻了“奉旨采运圆明园木值李衔”的关防 。他到香港向一位法国商人购买,签订了购买三船价值54250元的木材,先付定洋10元货到天津即付款的合同 。李光昭回到北京后,却向内务府谎报自己购买了价值30万元的木材“报效” 。货船到天津后,同治帝闻讯大喜,急令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免税放行,迅速运京 。不想李光昭根本无力付款,便称木材尺寸与原议不合,拒绝提货付款 。法商当然不干,由法国驻天津领事出面,照会天津海关和天津道李光昭私自废约有意欺诈,令其付款并赔偿法商损失 。李鸿章本就不赞成此时修园,急忙将此情况奏报同治帝 。同治帝大怒,责令将李光昭先行革职后交李鸿章严厉查办 。由于李光昭私自以“圆明园李监督代大清皇帝”的身份与外商立约,此案险成外商与“大清皇帝”之间的诉讼,几乎要引发一场严重的外交纠纷 。
强烈反对修园、但不敢公开反对的李鸿章,知道此案是阻止修园的难得机会,所以他在上朝廷的奏折中,对李光昭诈骗细节的介绍不厌其详,桩桩件件,不容怀疑,皇帝读后能不龙颜大怒?李光昭诈骗案的消息迅速传开,舆情大哗 。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環与其他一些王公大臣联名上疏,痛陈修园之巨弊,恳请急停 。一些御史也上折参奏内务府大臣与李光昭狼狈为奸、中饱私囊的种种违法事例 。在这种情势下,同治帝不得不决定发旨停修,事情到此似已结束 。
然而就在当天军机大臣拟就停修谕旨之时,内廷忽然发下一道同治帝朱谕,列举恭亲王种种罪状,革去一切差使,降为不入八分辅国公(清代宗室封爵共分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等共十四等,“不入八分辅国公”为第十等,奕訢的爵位由第一等降为第十等),交宗人府严议 。9月10日又下一道朱谕,将对奕訢的处分改为革去亲王世袭罔替,降为郡王,仍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其子革去贝勒郡王衔 。同时,以“朋比谋为不轨”的罪名将醇王、文祥、李鸿藻等十名力主停修的王公大臣尽行革职 。但就在第二天,即9月11日,慈禧突然在弘德殿慰谕奕訢,表示“十年以来,无恭王何以有今日,皇帝少未更事,昨谕著即撤消” 。同时懿旨赏还奕訢及其子爵秩 。这一“夺”一“还”,其实都是慈禧在幕后操纵,意在再次向朝廷内外表明奕訢等王公大臣都可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中,她已大权在握,她的权威不容轻觑,更不容侵犯 。
至此,历时半年的“修园之争”虽以“停修”而结束,但由此引发的政坛风波却进一步加强了慈禧太后的权威,再次严重削弱了恭亲王奕訢的权势 。是否重修圆明园本来是个工程问题,但在封建专制的政治体制中,这种“工程问题”往往会演变成为“政治问题” 。这当然是“工程”的不幸,但利用“工程”达到政治目的,却是这种政治体制使然 。
【重修圆明园丑闻:慈禧太后与恭亲王的权力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