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女性犯什么法会被流放?揭秘女性流刑的制度( 三 )


在此基础上,唐律又规定,“同谋共殴人伤损二事,甲虽谋首,合徒三年;由乙损二事,合流三千里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假设妇女甲是谋首造意的人,应该处以徒刑三年,然而由于是乙的性质造成的结果是属于毁损人的肢体器官两件的情形的,那么,应该处以流刑三千里的刑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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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凡是属于谋杀人的从犯且又没有对杀人起促进作用的,就要面临处“流三千里”的刑责了 。《唐律疏议·贼盗律》卷十七“谋杀人”条规定:“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己伤者,绞;己杀者,斩 。从而加功力者,绞;不加功者,流三千里” 。
也就是说,凡是预谋杀人的,处徒刑三年;己经致伤的,则处以绞刑;当然如果死亡的话,处以斩刑 。从犯中一旦对杀人起推动促进作用的,一定要处以绞刑;可是有的虽然杀了人可是却没有起到推动促进作用的,就只用处流刑三千里 。
【唐朝女性犯什么法会被流放?揭秘女性流刑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