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荃为何被骂贪官历史如何评价曾国荃?( 四 )


曾国藩经济上心清如水,立志做官以不要钱为本,那是因为他的官家身份,要上对朝廷下对百姓负责;老九却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心 。因为他是一个布衣、匹夫,无须对朝廷负责,对百姓负责,打仗是玩命的事,无利谁起早呢?
因此,曾国藩对他的要求是,只要不比塔齐布、罗泽南、彭玉麟等诸位将帅做得过分,就算了 。
咸丰八年(1858)八月,老九以铁桶战法攻克吉安府,送了一笔钱物回家;此时,他还有些害羞 。在九月初六日《致仲兄》一信中写到:“此时减勇大半,所有饷项担子均轻也 。惟数年应有之薪水杂款微有羡余,不得不携归,为家中应用之费,实愧对老亲与老兄平日之直节清名耳 。祈兄宽看一层,勿哂责阿弟,是为至感……顺解二竿之数,皆库平原封也 。又凑花边元洋约共三封,约有三百零两……”并嘱“请仲兄大人饬弟妇至腰里宅内,指点检拾妥惬 。不必另呼雇工,恐其宣传于外,弟得贪名也 。”以后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捷,老九必请假回家一次,实则是借机送钱回乡 。此后攻安庆,老九更是遭至物议沸腾 。
他贪大求奢,我行我素,毫不在意外间议论 。有了雄厚的财力,咸丰九年(1859),老九即开始在湖南老家修建房屋,名为“大夫第”;至最后全部竣工,前后共用了八年时间,数次扩建 。大夫第由竹亭公祠、敦德堂、奖善堂三大部分组成,宅地总面积约十三万多平方米,长六百米,宽二百三十米规模宏丽,“俨若城市” 。
同时,老九大手笔资助同族及亲友;改葬父母;替曾国藩担负起了“照顾家族”的责任 。曾国藩曾说:“九舍弟手笔宽博,将我分内应做之事一概做完,渠得贪名,而偿我素愿,皆意想所不到 。”晚年他更说:“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 。
“外间訾议,沅自任之” 。一幅慷慨担当、毫不在乎之态 。
第二,不拘小节,做事太拙 。
“少负奇气,倜傥不群”的老九还是一个不拘小节,做事太拙的人,太过露财,容易贻人口实,遭人忌恨 。
咸丰七年,曾国藩就听传说省中(长沙)高丽参为九大人买尽 。一打听,果有其事 。
南京城中传说,老九花八百两银子买下几张信纸 。这传说,曾国藩也听说了 。
这些事实说明老九确实是一个出手大方又不拘小节、做事太拙的人 。曾国藩同治三年五月十五日《致沅弟》云:“昔年于银钱取与之际不甚斟酌,朋辈之讥议菲薄,其根实在于此 。”
其实,老九建房买田总共才花了三万两银子 。营建大夫第的资金只须曾国荃最多三年的薪酬即可解决 。况且,身居高位而家有豪宅者,在晚清并不鲜见,即是清廉自守的官员亦多如此 。左宗棠在长沙城内的私宅有一百多间、长达两百米左右,彭玉麟也有房产三处(衡阳两处,杭州西湖一处),郭嵩焘在长沙亦有三处房产 。
老九为官二十年,六年湘军统领,七年两江总督 。根据湘军制度,营官月饷五十两,办公经费一百五十两;统领自带一营,除本营月饷照发外,统带万人者,每月加饷银三百两 。老九身为统领独挡一面,月入一千七百两不算为过,一年是二万一千四百两,六年下来便是十二万二千四百两 。七年的两江总督,“督以两江为最,一年三十万” 。正规收入就有二百一十万 。此外,他还担任过湖北巡抚、河东河道总督、山西巡抚、两广总督等职 。
对此,曾国藩亦不苛责,他对老九说:“弟之取与,与塔、罗、杨、彭、二李诸公相仿,有其不及,无或过也,尽可如此办理,不必多疑 。”也就是说,曾国荃在金钱的取与方面,和塔齐布、罗泽南、杨岳斌、彭玉麟和李续宾、李续宜兄弟相比,并无二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