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怎么回事?姐姐有义务养弟弟吗

近日,父母将不愿抚养2岁弟弟的22岁女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父母胜诉,引发网友热议 。
据报道,这对夫妇目前靠低保生活 。生完第二个孩子后,由于身体和经济条件,他们负担不起抚养孩子的费用,所以他们希望22岁的大女儿能够支持他们 。但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夫妻俩为此将亲生女儿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父母胜诉,大女儿作为姐姐,不得不赡养弟弟 。

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怎么回事?姐姐有义务养弟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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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兄弟姐妹赡养兄弟姐妹有三个条件:(1)兄弟姐妹必须如果姐姐难以维持自己的生活,或者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弟妹妹没有法定赡养义务;(2)父母去世或父母无力赡养,如果父母有兄弟姐妹如果有能力赡养,则在法律上没有义务赡养弟弟或妹妹;(3)弟弟或妹妹未成年,如果弟弟或妹妹已年满 18 周岁,即使无法自力更生,兄妹也没有赡养义务 。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没有能力赡养孩子,成年的兄弟姐妹有义务赡养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所以对于这个2岁的孩子,不能拒绝姐姐的抚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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