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8岁女童被班主任黄丞梦殴打获刑一年半未当庭宣判

四年前,黑龙江一名8岁女孩在学校被班主任黄承萌(化名)殴打3次 。她后来被确定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和“二级精神残疾” 。她的母亲于秀萍提起了私人刑事诉讼 。今年4月,女教师以“虐待监护人、看护人”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被大兴安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今天上午(11月19日),新京报采访人员从松岭区法院和余修平及律师处获悉,该案今早已重审,当庭未宣判 。

黑龙江8岁女童被班主任黄丞梦殴打获刑一年半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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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黑龙江8岁女童被班主任黄丞梦殴打获刑一年半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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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民事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松岭区法院重新审理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被打三下后,女孩被认定为二级智障儿童
2019年4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松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岭)根据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2015年12月17日下午,高圆圆(化名),当时他8岁,正在雄心学校三年级(1班)学习 。女老师黄承萌担任班主任,当天和次日她打了三个女生 。高圆圆在父母的陪同下报案 。2016年1月,松岭警方对黄承猛给予行政拘留15天 。
2017年8月,高圆圆被认定为二级精神残疾人,属于重度残疾 。同年9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为高圆圆颁发了残疾证明 。
于秀萍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高圆圆现在12岁,上六年级,但她的病情并没有明显好转 。新京报采访人员注意到,事发后,高圆圆已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 。
大兴安岭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显示,高圆圆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障碍” 。转至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
北京博爱医院出具的另一份《诊断证明书》显示,“继续加强门诊身心康复和随访”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出具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中的《出院医嘱》指出,出院后要定期服药;定期复查肝功能和血常规,如有不适及时跟进 。
黑龙江8岁女童被班主任黄丞梦殴打获刑一年半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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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确定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黑龙江8岁女童被班主任黄丞梦殴打获刑一年半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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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为女孩高圆圆(化名)颁发了残疾证明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女教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双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于秀萍称,因女儿后期医药费昂贵,牵连老师,学校不愿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被迫束手无策” 。其后,以“女教师犯虐待监护人罪,造成经济损失”为由,于2018年1月10日,向松岭法院提起了自诉,同时还提出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求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260万元以上 。
今年4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法院认为,黄承萌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过程中,多次殴打、体罚高圆圆,导致她受轻伤,并造成创伤后“应激障碍和躯体化障碍”的后果 。情节恶劣,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连带民事被告人松岭区壮志学校一次性赔偿高圆圆16万余元的医疗费 。
但是,高圆圆的家人在法庭上表示“量刑过轻”,被告人黄承猛对结果不服,宣判后提出上诉 。
2019年7月19日,大兴安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撤销原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并发回松陵区法院重新审查,“本裁定为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