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伪造和剽窃是损害科研的“罪魁祸首”专家呼吁进一步界定和判定科研不端行为弘扬科学家精神

篡改、伪造和剽窃是损害研究的“罪魁祸首”
专家呼吁进一步定义和确定科学不端行为
弘扬科学家精神·与大家对话
网络不好 , 幻灯片无法播放 , 操作不熟练……本场比赛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伦理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主办 ,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道德建设中心生命伦理学研究所所长 。邱仁宗的线上会议并没有那么顺利 , 但与会专家的积极性并没有受到影响 。
“如今 , 毕业论文越来越严重 , 但也有很多人反映 , 一些合理的引用也被判定为抄袭 , 同时 , 一些抄袭他人观点、换材料的行为已经被混淆 , 甚至针对性反复制软件 。” 邱仁宗说:“有鉴于此 , 我们应该更加明确地界定和判断科研不端行为 。”
世界卫生组织原副总干事、上海交通大学瑞金医院终身教授胡庆利 , 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原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曹南燕 , 与会其他专家认为 , 科研不端行为应界定为“在项目立项、研究评审或报告研究结果时弄虚作假、篡改或剽窃(即FFP)” 。
曹南燕解释说 , 弄虚作假是指捏造数据或结果进行保存或报告;伪造是指操纵研究材料、设备或过程 , 更改或遗漏数据或结果 , 导致研究与研究记录不一致;剽窃是指他人的想法、研究程序、研究结果或书面陈述是专有的 , 而不以任何方式承认原作者的贡献 。
“该定义与当前的国际定义(如美国和欧盟的定义)相关联 。科学不端行为是对科学研究伦理的违反 , 具有恶劣的性质和严重的后果 。它是故意和故意的 , 并且腐化了科学的核心价值——诚实 。这样的定义让我们可以集中精力和时间 , 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判断、调查和处理科学不端行为上 。” 邱仁宗相信 。
与会专家强调 , 科研不端行为应与其他违反科研伦理的行为以及“无意失误”严格区别开来 。
专家分析 , 还有很多其他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 , 比如在简历中提供虚假信息;申请资助、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授奖时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信息;签名不当;多票;重复发表等 , 包括这些不违反伦理规范的违规行为也包括科研不端行为 , 这将使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极为麻烦 , 削弱对FFP的关注 。“开会很多 , 但FFP并没有得到有效降低 。” 邱仁宗说道 。
同时 , 如何认定科学不端行为一直是实践中的难点 。“有些规定没有抓住抄袭的核心概念 , 即‘盗用他人的思想、成就和文字表达为自己的’ 。” 邱仁宗分析说 , 有没有标记或引用可以判断是否存在抄袭 , 但每段都是必填项 。 , 过多甚至不必要的引用 , 可能会掩盖“专有”的核心概念并放大抄袭 。
专家认为 ,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使用校对软件的抄袭审查中 。“查重软件会出现‘假阴性’和‘假阳性’ , 论文性质不同 , 重合比例也不同 。原创论文重合不宜过大 , 但审稿重合会难免会很高 。高 。但是 , 依靠查重软件来识别抄袭 , 让很多人不愿意写批判性论文 。” 邱仁宗认为 , 专家、教授在检查重复后 , 应该阅读论文 , 判断是否构成抄袭 。
让邱仁宗担心的是 , 如果不加强科学诚信教育 , 只通过检查重复软件来检查申请和论文 , 学生就会发现软件利用漏洞 。“查重软件培养不出科学的核心价值——诚实 , 可能会培养出更多的黑客来对付查重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