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刷短视频刷到失踪3年妻子什么情况 没想到结局竟是这个

婚内出轨会涉及重婚罪?三种行为可构成 ,  遭遇重婚注意证据收集
新闻链接:据媒体报道 , 苏州男子张某利用各省间婚姻登记系统没有联网的漏洞 , 分别和三个女人结婚生子 , 并把她们安置在一公里内的三个小区中 , 坐拥“三个家庭”的张某近日已因涉嫌触犯重婚罪被提起公诉 。重婚涉及的民刑法律问题错综复杂 , 在司法实践中 ,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三种行为可构成重婚
据人民日报调查显示 , 自2003年起离婚率连续15年上升 , 累计增长近7倍 , 其中出轨是导致离婚率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 。
婚内出轨不仅为道德所谴责 , 更是被法律所抵制 。我国婚姻法规定 ,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 互相尊重 。虽然出轨并非法律概念 , 法律对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也未明确规定直接不利后果 , 但是法律对婚内出轨的负面评价体现在后续的因出轨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方面 , 情形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 。因此 , 切莫存有“出轨只违反道德不犯法”的错误观念 。
那么 , 什么情况下的出轨可能构成重婚罪呢?
我国是一夫一妻制国家 , 法律禁止重婚并不惜动用刑罚手段打击重婚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 , 有配偶而重婚的 ,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 应当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根据此规定 , 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行为可以归纳为三种: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但未进行婚姻登记;三是自己没有配偶 , 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
司法实践中 , 第一种重婚行为较为明显 , 但第二种类型因较难把握更值得关注 , 尤其是要理解何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 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
婚姻法第3条除了“禁止重婚” , 还规定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可见刑法下的“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婚姻法下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非同一概念 , 前者属于犯罪行为 , 后者属于一般出轨同居行为 。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释义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据此 , 区分重婚罪行与一般出轨同居行为的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如果仅是偶尔、临时的姘居 , 既不属于重婚 , 也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婚” 。如果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却不以夫妻关系相待 , 也不属于事实上的重婚 。
重婚无效但有一例外
婚姻法第10条规定 , 重婚的婚姻无效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 意指无效婚姻在被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时即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
前文张某的后两段婚姻都因属于重婚 , 且自始无效 , 他与后两位“妻子”生育的子女则属于法律上的非婚生子女 。
但是在一种情况下 , 重婚无效可以被阻却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 ,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 申请时 , 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 , 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