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空机长停飞怎么回事?桂林航空机长为什么被停飞原因始末( 二 )


规定中称,合格证持有人有违反上述规则的规定,未能对飞机上的人员、货物和设备等进行有效管理,对运行安全造成威胁的,且情节轻微的,局方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或者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若合格证持有人有上述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局方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此前也有国内航空公司发生类似事件 。
今年1月,东海航空发布通报称,2018年7月28日,B-1533号飞机执行南通-郑州-兰州、兰州-北京航班,机长擅自为其夫人仅购买南通-郑州行程机票,但后续随机至北京,行程期间擅自允许其夫人进入驾驶舱,违反了运行规章及空防安全相关规定,构成一起安全运行作风松懈、严重违规违章事件 。
通报中对当班机长认定为承担事件主要责任,当班副驾驶、乘务员、安全员认定负有次要责任 。
最终给予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为:给予机长暂停飞行6个月,取消教员资质,给予人民币12000元经济处罚,同时按票价原价补回后续航段票款;分别给予2位副驾驶停飞15天,人民币6000元经济处罚;鉴于当班乘务长多次劝阻、主动报告,予以减轻处罚,给予人民币500元经济处罚;给予当班安全员人民币500元经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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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空机长停飞怎么回事?桂林航空机长为什么被停飞原因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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