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饮食注意事项


剖腹产饮食注意事项

文章插图
剖腹产后不宜滥用滋补品
有的产妇认为进行剖腹产手术后食用人参,西洋参,鱿鱼一类的滋补品有利于调养身体,促进术后身体恢复,其实事实并非如此,这些滋补品对身体恢复十分不利 。人参,西洋参有强心,兴奋的作用;鱿鱼体内含有丰富的有机酸物质EPA,这些物质会抑制血小板凝集,不利于术后止血和腹部伤口愈合 。
剖腹产后6小时内不宜进食
剖腹产后6小时内,麻药的效果没有完全退却,肠道等器官蠕动比较慢,此时产妇不应该进食 。6小时之后,肠腔由于缺少运动,积存了大量气体,这时可以食用少量排气食物,如萝卜汤等,等排气出来,肠胃功能恢复正常之后,可以适量食用一些清淡的流质食物 。
剖腹产后禁食的食物
产妇在手术后24小时可以禁食一些流质食物,但是流质食物也不能全部都吃买牛奶,豆浆,甜食,蛋类,茶水,咖啡等刺激性饮品是禁止食用的,因为此时产妇肠腔内的胀气没有完全排出,吃这些食物会加重胀气,导致便秘 。
产后40天内应该禁食西瓜,白菜,荞麦,薏米,绿豆,螃蟹,田螺,乌鱼,柿子,香蕉,柚子,猕猴桃,甘蔗,甜瓜,苦瓜,荸荠等性寒食物,以免导致腹部受寒,造成气血凝集,影响伤口愈合 。
含深色素的食物产妇也要禁食,如酱油,腌菜,黑米,黑木耳和含食用色素过多的食物,这些食物会造成刀疤色素沉淀,影响腹部美观 。
术后一周内适宜吃的食物
术后一周内,产妇可以食用少量鱼汤,蔬菜汤等汤水进行滋补,以促进伤口的愈合,注意汤水的清淡,鸡汤,肉汤一类的汤品过于油腻,会加重肠胃负担,不利于伤口恢复 。
【剖腹产饮食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