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20余地推公积金新政:多数放宽 这几地扩大提取范围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0日电(董湘依)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年内已有北京、沈阳、湖南、云南、黑龙江等20余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除了落实企业缓缴公积金政策外,多地出台了针对性措施 。此外,部分地区还将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这项业务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以减轻广大职工的经济负担 。
年内20余地实行公积金新政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北京、沈阳、湖南、云南、黑龙江、广州、东莞、济南等20余地已经实行新的公积金政策,对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提取额度以及贷款申请条件和贷款额度都进行了新规定,且多地政策明显放宽 。
在提取政策方面,济南从5月1日起调整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从7200元提高至9600元,2年后从9600元提高至12000元 。据悉,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平均每月能提1000元、双职工家庭平均每月可提取2000元 。
沈阳提高租赁住房提取限额,市区内限额由1200元/月提高至1400元/月;房屋坐落地址在四个县(区、市)的,限额由800元/月提高至950元/月 。
由于租房提取公积金是各地职工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业务类型,提高公积金提取上限及额度是保障租房者的切实措施之一 。
在贷款政策方面,以湖南为例,5月1日起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及申请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不再限制所抵押房产房龄;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后申请贷款时间,由贷款申请前2年内调整为1年内 。
【年内20余地推公积金新政:多数放宽 这几地扩大提取范围】湖北荆州规定,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此外,6月30日前在荆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缴纳购房契税后,由财政部门全额奖励返还 。
也有个别地区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 。云南规定,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广东佛山要求,职工首次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不得向已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职工发放贷款 。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从去年开始,公积金政策就已经明显放松,无论是额度充裕还是服务便民的导向都非常明显,更多地区方便职工使用公积金,这是一个基本方向 。
多地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住建部规定,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疫情发生以来,地方密集出台政策对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主要包括两类,一是阶段性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深圳规定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二是允许企业缓缴公积金,2月以来宁波、厦门、南宁、郑州等城市允许经营困难企业缓缴公积金 。
湖北武汉发布通知称,对参与武汉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公积金使用倾斜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1.2倍,即最高可贷到84万元;荆州明确,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护人员在荆州市购房,购房契税优惠期延长至12月31日 。
北京明确,6月30日前,以提供租房合同、房租发票方式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额度调整为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的限制;公积金贷款人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 。
广州部分居民可多提一次公积金,具体而言,已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阶段性停缴单位的职工,以及受疫情影响导致失业或未失业但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缴存人,可在6月30日前申请多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不超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