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出海”,先要搭好标准化的“脉”( 二 )


药效发挥:
系统推广应加快步伐
早在2004年,欧盟发布《欧盟传统植物药指令》,要求包括中药在内的传统植物药必须向欧盟成员国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只有经审批同意后才能在欧盟市场上继续作为药品销售和使用,并给出了7年的过渡期 。据不完全统计,过渡期内顺利通过注册的植物药约350种,但没有一例中药通过注册 。
石森林告诉采访人员,近几年有若干种中成药在欧盟完成注册,但应用程度并不高 。“中药的使用需要中医药体系理论来指导,才能发挥好的疗效 。欧洲缺乏这一条件,这类中成药用起来就显得有点尴尬 。”
业内专家认为,欲化解这一尴尬,应注重对中药推广的系统性,比如充分发挥系统生物学对创新中药的临床研究的指导作用,提高以中医药为基础的新型的治疗疾病和健康保护的创新水平,开展国际中医药研究和高等教育的合作 。
“人类健康是基于多种途径、网络之间的平衡,当采用协同多组分策略时,治疗或预防许多疾病才是有效的 。”王梅如是说 。
“浙江中医药大学已在葡萄牙、罗马尼亚等国家设有合作机构,致力于通过国际学术交流和联合人才培养等方式扩大中医药的影响力 。”石森林表示,高校院所开展的相关合作收效有限,还需政府有效扶持,行业内形成技术创新与规范生产的意识,让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本报采访人员 江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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