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中国十大军人犯罪案例(11)


【典型意义】
一是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犯罪行为 , 坚决维护英烈荣光 。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 英雄烈士的事迹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 ,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 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不容任何亵渎和诋毁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 对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 , 情节严重的行为作出专门规定 。本案中 , 江某某在微博上发表侮辱英烈董存瑞的言论 , 歪曲英烈事迹 , 严重伤害民族情感 , 经网络发酵社会传播范围广泛 , 影响极其恶劣 。江某某行为已经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 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
二是准确把握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 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情节严重”的认定应当结合行为方式、相关信息数量、传播方式、传播范围、传播持续时间 , 相关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 , 引发的社会影响、危害后果等综合判断 。利用信息网络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 , 可以参照适用“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案中江某某两条微博阅读量高达9万次之多 , 远远超过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5000次的立案标准 , 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
三是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 , 更加有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英烈精神得到尊崇、军属权益得到保障是事关国防利益的重要内容 。针对严重侵犯英烈名誉、荣誉的违法犯罪行为 , 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应当将融合履职观念贯穿始终 , 以“刑事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保护模式有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 增强全社会国防意识和法治意识 。
案例八
钱某破坏军婚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钱某 , 男 , 务工人员 。
2013年 , 被告人钱某在已婚状态下与陈某发展为恋人关系 , 后两人因钱某无法离婚而分手 。2014年9月 , 陈某与现役军人张某登记结婚 。2015年至2018年 , 钱某明知陈某丈夫张某系现役军人 , 仍在陈某租房处及钱某办公室多次与陈某发生性关系 , 致陈某分别于2016年6月、2018年12月生育二子 。其间 , 钱某与陈某家人联系密切 , 代为处理家庭事务 。陈某亦参与钱某婚庆车队经营 , 并以个人名义帮助钱某贷款购车 。2022年3月 , 现役军人张某怀疑二子非其亲生 , 遂报案 , 并于同年6月2日与陈某离婚 。经鉴定 , 钱某、陈某是陈某所生育二子的生物学父、母亲 。
2022年8月8日 , 检察机关以破坏军婚罪对钱某提起公诉 , 同年11月18日 , 法院以钱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钱某未上诉 。
【检察履职情况】
(一)提前介入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 检察机关发现被害人报警的情况 , 及时了解情况后主动提前介入 , 参与案件研讨 , 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针对钱某提出与陈某仅是通奸并未同居的辩解 , 围绕钱某能否认定“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这一关键问题 , 检察机关重点引导公安机关调取钱某与陈某在何处发生性关系、发生性关系的频率、二人生活和经济等方面关联关系的证据 。通过引导侦查机关全面走访询问二人家人、朋友、邻居、同事等人员 , 调取二人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 , 查明三点关键事实:一是陈某亲人发生事故、儿子住院均由钱某出面处理 , 钱某与陈某家人关系密切走动频繁;二是陈某经常去钱某办公室送饭、带钱某参加家庭聚餐 , 而钱某则时常与陈某外出购物;三是陈某参与钱某车队经营 , 并为钱某购车提供经济帮助 。检察机关认为 , 通过梳理在案证据 , 能够证实二人长达三年内在生活上关系密切、经济上相互帮助 , 属于长期、持续、稳定的同居行为 , 且期间二人生育二子 , 导致军人婚姻关系破裂 , 属于“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之同居” , 并督促侦查机关尽快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