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潮州市湘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规範性档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和制订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起草并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地方标準,协调和指导各街道(镇)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重大活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并按规定负责全区环境卫生工程配套设施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监督等工作;负责市城区经营清扫、保洁等经营性服务单位和个人的资质审查;编制环境卫生专用机具的购置计画,开展环卫科研,逐步实现环卫工作机械化、现代化和生活废弃物处理无害化;负责城镇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市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执法管理,受理民众举报、投诉,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教育,并根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按授权,调动区各城管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伍;负责对违反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在我区职能範围内具体指挥和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区担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表彰;检查、指导、监督各街道(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总结推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先进经验;协调市、区部门之间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宜 。(六)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市容环境卫生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七)协调、配合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管理区城市管理监察队和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