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后天论( 二 )


故不必用《易》书之辞 , 专以卦断 。
后天则以先得卦 , 必用卦画 , 辞后之《易》也 ,
故用以爻之辞兼《易》卦辞以断之也 。
又 , 后天起卦与先天不同 , 其数不一 。
今人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兑七、艮八、离九 ,
此数为用 。
盖圣人作《易》画卦 ,
始以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加一倍数 ,
自成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
故占卜起卦 , 合以此数为用 。
又今人起后天卦 , 多不加时 ,
得此一卦 , 止此一爻动 ,
更无移易变通之道 , 故后天起卦定爻 , 必加时而后可 。
又 , 先天之卦定事应之期 , 则取之卦气 。
如乾、兑 , 则应如庚辛及五金之日 ,
或乾为戌亥之日时 , 兑为酉日时 。
如震、巽当应于甲乙及五木之日 ,
或震取卯 , 巽取辰之类 。
后天则以卦数加时数总之 ,
而分行卧坐立之迟速 , 以为事应之期 。
卦数时类应近而不能决诸远者 ,
必合先后之卦数取决可也 。
又 , 凡占卦中决断吉凶 , 其理洞见 ,
止于全卦体用生克之理及参《易》辞 , 斯可也 。
今日以后天卦却于六十甲子之日 ,
取其时方之魁、破、败、亡、灭迹等 , 以助决断 。
盖历象选时 , 并于《周易》不相干涉 , 不可用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