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筹资( 三 )

通常要求信用度较高的购买者与项目公司签订“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和“提货与付款”性质的长期购买契约 。如果签订的是“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性质的契约 , 则这种契约被称为“买方承担困难契约” 。该契约实质上要求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在任何情况下都承担付款的责任 , 即使在无交货产品的条件下 , 也必须付款 , 从而确保项目的市场和现金流量 。(3)供货契约为确保项目的货源 , 通常要求供货商与项目公司签订远期供货协定 。供货协定中儘量争取给予优惠条件 , 如对于项目设备可以採用延期付款、低息优惠等形式购入 , 从而形成一项重要的资本来源;而对于项目所需的能源及原材料可以以长期而稳定的优惠价格获得 。(4)现金短缺协定如果购买者与项目公司没有签订“买方承担困难契约”协定 , 则项目投产后 , 一旦产品出现缺乏或无货可供时 , 就会导致项目实现的现金不足以履行债务清偿义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 , 发起人不得不以现金短缺协定的形式提供补充信用支持 , 这一协定将使发起人有责任追加项目偿债义务所需要的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