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水务局

新丰县水务局【新丰县水务局】根据《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机编〔2010〕15号),设立新丰县水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
基本介绍中文名:新丰县水务局
外文名:Fengxian County water authority
内设机构:8个
隶属:新丰县
职责调整(一)将原县水利局的职责划入县水务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拟订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四)将水利行业公信证明、业务谘询、行业调研、资产项目评估、行业领域学术和科技成果推广等职责逐步交给社会组织 。(五)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六)加强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应急应变能力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範性档案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许可权审批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五)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六)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 。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 。(七)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机电排灌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九)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十一)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水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人事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务服务“视窗”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及党群等工作;指导水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计画财务股 。组织水利水电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审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和水利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重大项目防洪影响评价、防洪规划同意书和设立水利旅游项目的审批;提出水利建设年度安排建议计画;参与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承担水利科技管理和水利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县级水务部门预算、决算;承担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股 。组织开展普法、水法规宣传;承担河道水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规範性档案和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有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和本地区水事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河道采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和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负责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水资源调度和节约用水工作;承担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定工作,核定河道的纳污能力;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收集全县水资源数据并上报由市水务局统一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建设与管理股 。组织开展辖区内水利设施、河道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实施河道管理範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水利建设市场;指导全县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拟订水务信息化发展规划,监督水务信息化项目技术标準的执行;负责局水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三防指挥系统网路建设和维护;指导和协调基层水务信息化建设 。(五)水保农水股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灌区改造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农村供水、节水工程建设及水保农水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农电管理股 。负责小水电工程新建项目的可行性及初步设计、水电工程技术改造及报废、农村电网线路新建和改造的技术审查;指导农村电气化、水电工程和机电排灌工程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承担农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七)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全县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和水库的抗洪抢险工作;编制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防汛抢险轻舟应急中队工作 。(八)水库移民办公室 。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协调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 。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8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2 名 。其他事项(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 。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县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 。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县环保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準确性、及时性负责 。县水务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当与县环保局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 。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按《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