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0月30日印发并执行的政策法规 。
方案简介为进一步加强税收保障工作,健全和完善税收综合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徵收管理法》《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方案全文总体要求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综合涉税信息管理套用平台为支撑,通过政府领导、财税共管、部门协作,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管税、税务机关依法徵税、相关单位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税收保障机制,实现税收徵收科学化、规範化、精细化管理 。工作目标深化税收保障管理机制体制改革,搭建全省统一的综合涉税信息管理套用平台,实现涉税信息自动化、标準化获取,夯实税收管理基础,整合税收服务资源,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网路,推进联合办税,提升税收征管质效,提高财税风险防控能力,促进我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税收保障工作组织体系 。建立山东省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省政府领导为总召集人,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及省直相关涉税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统一协调、指导和推进全省税收保障实施工作 。定期召开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任务 。(二)开发建设全省涉税信息互联互通套用平台 。依託云计算和大数据系统,着力构建全省综合涉税信息管理套用平台,研究制定规範的涉税信息指标体系,明确各涉税部门报送义务及规则,建立涉税信息自动化、标準化获取机制 。财税部门充分利用涉税信息管理套用平台,将第三方涉税信息与纳税申报信息比对,及时发现纳税人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少报、漏报、错报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升税收征管水平,提高税收保障能力 。(三)推广实施国地税联合办税 。坚持整体规範、重点突破,创新引领、制度规範,依法合规、多方共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全省範围内大力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构建统一规範、保障完善的联合办税机制 。通过整合服务资源,联合开展纳税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通过整合管理资源,联合开展税源管理、税务稽查、风险管理、税收分析,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税源控管能力 。通过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联合採集第三方信息,保障各项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统一服务执法标準,加强相互监督提醒,共同防範税收风险 。(四)强化税收执法协助工作措施 。明确各协税单位履行税收行政执法协助的具体义务和责任,在税务机关开展委託代征、监督检查、对涉嫌涉税犯罪案件立案、对纳税人採取税收保全及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税收执法行为时,各协税单位要在自身职责範围内,依法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相关协税单位在发现涉税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务部门 。(五)建立健全税收保障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相关任务 。建立定期督导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和涉税信息提报情况进行督导 。建立经费保障制度,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安排税收保障工作专项补助经费,专门用于税收保障工作相关的网路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 。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税收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複杂性强 。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及时与财税部门进行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积极协助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收执法工作,切实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徵收;要增强参与税收保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努力把我省税收保障工作推向深入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参与税收保障工作 。各部门及协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推进税收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负责处(科)室和具体人员,并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日常联繫,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工作不落实有处可查,任务完不成有责可问,确保税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密切协调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与财税部门的沟通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时报送涉税信息,不得推诿扯皮、拖延瞒报;信息涉密的,应及时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签订保密协定;对应报未报事项,要向本级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加强交流协作 。各协税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执法工作,形成协税护税合力 。(四)严查偷逃税费 。财税部门要建立科学、常态、快捷、高效的涉税疑点信息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认真排查收入征管风险点,及时追缴税款,将信息资源转化为税收成果 。以疑点信息调查落实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收入征管、重点稽查、纳税评估等工作,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五)确保信息安全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依法使用和保管涉税信息,不得用于与税收征管工作无关的事项 。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开或者向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涉税信息,确保涉税信息安全 。(六)做好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税收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广泛深入宣传税收保障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税收保障的关注和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七)强化督查问责 。将税收保障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落实範围,强化工作调度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对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作为,信息报送不及时、不準确、不完整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