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吏司

浙江清吏司官署名 。(1)明、清户部诸司之一 。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 。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改浙江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分置民、度支、金、仓四科治事 。清顺治元年(1644年)沿置 。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笔帖式经承若干 。分置民、度支、金、仓四科及火房等机构办事 。兼掌天下民数、谷数及织造奏销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裁 。(2)明、清刑部诸司之一,掌理浙江省刑名之事 。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浙江部置,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清顺治元年沿置,光绪三十二年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