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 王承祖

王承祖(清朝官员)【清朝官员 王承祖】王承祖(生卒年不详),字贻云,号岳生,陕西渭南县人 。清顺治三年(1646)任福建晋翠知县 。
基本介绍中文名:王承祖
字:贻云
号:岳生
籍贯:陕西渭南县
晋江临海,物产富庶,一武官企图敲诈百姓,诬陷当地人勾结海盗 。他据理以争,使百姓免遭勒索 。他减轻赋税,兴办学校,治理颇有成绩,被提升为兵部主事 。后任员外郎、武库司政郎、职方司郎中 。康熙皇帝即位,他任兵科给事中,后转任吏科给事中 。康熙十三年(1674),他任吏科掌印官,后历升大理寺丞,太常卿,工部侍郎 。他到工部后,改变了过去堂官每日私拿两吊“样钱”的旧规,清廉不贪 。康熙三十一年(1692)他回家乡,正遇闹饑荒,他捐粮500石救济乡亲 。四十二年(1703)康熙皇帝来陕,曾为他书写了“林泉养素”四字,以表彰他的为人 。卒年83岁 。死后乡人思念他的德行,立祠祀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