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丽


何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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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丽【何春丽】何春丽 法学副教授,社科部基础课教研室主任,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法学学士 。
基本介绍中文名:何春丽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职业:法学副教授
毕业院校: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
性别:女
职务职业生涯规划师、就业指导师、保险代理员 。生平事迹校级精品课《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主课教师 。牡丹江市妇联“巾帼维权志愿者”、黑龙江省“蒲公英”妇女法律知识宣讲团成员 。《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课改设计者(验收良好) 。讲授过《大学生就业指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保险法》、《行政诉讼法》、《建筑法规概论》等11门课程 。发表过《思与法课程教学实践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创新能力培养》、 《“以学生为主”的混合型法律教学模式的构建》、《民事诉讼法官自由裁量权量化可行性初探》等十余篇论文 。主持国家级子课题科研《教师职业信念强化、学历基础提高、社会帮助减压的研究》;主持市级科研《生命科学中的伦理问题研究》;主持市级科研《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量化可行性研究》;参与省级科研《黑龙江省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教育模式研究》、《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如何实现法律公平性的探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加强学生素质和创新意识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参与市级科研《“两课”教学中加强学生素质和创新意识教育的研究和实践》 。参编《保险条例研究》及校用教材《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 。参与过牡丹江广播电视台举办的“法在身边”栏目活动,探讨了有关“家庭软暴力”、“性骚扰” “少年儿童的亲职教育“等问题,给予法律解答与心理剖析 。成就《教师职业信念强化、学历基础提高、社会帮助减压的研究》获得省级科学研究二等获;论文《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思路新探索》获牡丹江市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佳作”奖 。2010年获得“十佳巾帼维权志愿者”荣誉称号,2009、2010分获校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各记功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