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厄普顿·辛克莱着作 丛林

丛林(1906年厄普顿·辛克莱着作)【1906年厄普顿·辛克莱着作 丛林】1906年6月30日,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批准了一项议案,保证美国人所用的食品和药品的纯洁性 。这是1906年对掺假商品的第二次严厉限制 。
基本介绍书名:丛林
作者:厄普顿·辛克莱
原版名称:The Jungle
ISBN:9780451528049
出版社:A Signet Book
出版时间:1990
概述美国消费者保护法的产生美国颁布确保食品和药品纯洁性法案(1906年) —————基本内容这项新法律将于1907年1月1日生效 。它规定:禁止商品贴假商标,禁止在美国国内製造和运输掺假食品和药品 。5月,在总统的敦促下,国会通过立法,要求所有供人食用的肉类产品在包装运输之前必须经过检查 。罗斯福第一次对肉的问题感兴趣是在他读了厄普顿·辛克莱的《丛林》一书之后,这本书揭露了芝加哥包装厂的骯髒状况 。辛克莱叙述了屠宰场宰杀病畜,操作工人骯髒不堪,厂内老鼠四处乱窜的情景 。起初总统对作者的描述持怀疑态度 。后来他同辛克莱对此交换意见,并在最后确信书中的描写是真实可信的之后,总统极力主张建立一项肉食检查法 。根据这项新通过的食品药品纯洁法规的规定,被发现使用假冒商标,或者在食品或药品中掺假的违法者,将被罚500美元或者受到一年的监禁,或者同时受到以上两种处罚 。这项法规涉及的食品包括人和牲畜食用的所有食物、饮料和调味品 。美国食品安全的历史拐点可以追溯到102年前 。那时的美国就像一台刚刚加了燃料的火车,轰隆隆地向前飞驶,正经历着自19世纪南北战争后开始的经济狂飙期 。现在看来,这样一个经济成长和社会转型的时代,正是有故事的年代,事实的确如此 。当时全美各个地区、各个阶层都在进行着自我完善式的改革运动 。于是,产生了“扒粪者”这个专门指代揭发黑幕的新闻采访人员和小说家的名词,他们不愁无黑可揭,并且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推动社会进步 。三个人和一段香肠关于美国食品安全历史的报导往往会提到一段香肠和几个名字——辛克莱、罗斯福和维莱 。正是他们换来了今日美国尚能令人放心的食品安全现状 。一名扒粪作家揭开肉类食品令人作呕的卫生状况,一位国家首脑作出立法决策,一名化学家解决技术问题,这是辛克莱、罗斯福和维莱的完美组合 。但一切都离不开那个轰轰烈烈的时代和那截老罗斯福吃了一半扔出窗外的香肠 。辛克莱的小说《丛林》讲述了他在达哈姆家族的联合畜产品加工厂里一个星期的见闻,描述的场景至今已噁心了美国人100多年 。在那里,从欧洲退货回来的火腿,长了白色霉菌,切碎后填入香肠;仓库存放过久已经变味的牛油,重新融化,添加硼砂、甘油去味后,返回顾客餐桌;在香肠车间,为制服成群结队的老鼠,到处摆放着有毒麵包做的诱饵,毒死的老鼠和生肉被一起铲进绞肉机;工人在一个水槽里搓洗油污的双手,然后水槽里的水用来配置调料加到香肠里去;人们早已习惯在生肉上走来走去,甚至直接在上面吐痰,而有的工人是结核病人 。很多报导都这样说,时任美国第26届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边吃早餐边看《丛林》,然后大叫了一声把手里的香肠扔了出去 。然后,他和辛克莱会面 。对食品加工业的考察证实报导里描绘的场景并非虚构 。在此之前,美国农业部化学物质局局长维莱已经和那些不择手段的食品和药品製造商斗争了多年 。维莱和他的同伴游说政府创製一部涉及州际贸易的食品与药品统一标準的联邦法律 。藉助《丛林》出版后舆论的压力,罗斯福求助于司法程式解决问题 。维莱亲手制定并提交的法案,最后成了罗斯福很好的蓝本 。1906年6月30日在参议院,具有历史性的《纯净食品和药品法》获得通过 。在罗斯福之前从没有一位美国总统和消费者形成这样成功的互动 。法律的不断修正与执行为了纪念主要倡导者,《纯净食品和药品法》也被称为“维莱法案” 。同时以维莱为首,共11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团队形成了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前身 。它在1927年正式从化学物质局脱离出来成立食品、药品和杀虫剂监督管理局,三年后名字缩短为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 。这个总部位于马里兰州的机构如今在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它的9300名雇员每年监控价值1万亿美元的产品,这个数字相当于美国国民每年消费总额的1/4 。在美国,食品加工的各个环节都要接受农业部、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检查官的监督和检查 。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机构还有环境保护署,保护消费者免受农药危害;动植物卫生检验署,主要防止植物和动物带有有害生物和疾病 。一部法律和一个机构的出台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 。重要的是法律的不断完善和认真执行以及机构不断适应现实需要所做出的改革 。而美国几乎每一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都是在付出巨大代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后出台的 。1933年,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建议修正1906年出台的《纯净食品和药品法》,原因之一是其中缺乏对药品安全性能的管理 。从将第一项议案提交给参议院开始,一场为期五年的立法之战开始了 。1937年,美国马森基尔製药公司生产的磺胺酏剂含有有毒溶剂二甘醇导致107人服药后死亡,其中大部分是儿童 。这一事件适时地说明了新药不经试验即可上市所产生的可怕后果,这种情况当时没有法律限制 。对製药公司的罚款上限规定只有200美元,实践中还常常只处以1到2美元 。1938年6月25日,另一位罗斯福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签署通过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 。该法案日后经过了大量修改,至今仍然构成了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监管许可权的核心基础 。194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公共健康服务法》 。该法涉及生物製品的监管和传染病控制 。1962年,在罐装食品肉中毒事件爆发之后,低酸食品加工规章颁布,保证低酸包装食品有充分的热处理并没有危险 。同一年,美国最高法院对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的行动表示讚许 。“9·11”之后,为防止恐怖分子污染水源等破坏性行为,2002年《生物恐怖活动法》出台 。从制定第一部法律至今,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不断有新的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出台,《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色素添加剂修正案》、《饮食补充剂保健和教育法》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