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为何要废除肉刑?真的是因为一个女人?

“肉刑” , 是古代残废肢体、残害肌肤、破坏身体机能的墨、劓、刖、宫等带有原始、野蛮色彩的刑罚 。夏、商、周朝如此 , 秦朝更是风行 , 《盐铁论》中就有“劓*盈车、履贱踊贵”的记述 。这种让人切齿痛恨的酷刑 , 一直延续到汉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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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 到了公元前167年5月 , 西汉文帝刘恒却突然发布了废除肉刑的诏书:“今人有过……朕甚怜之 。夫刑至断肢体 , 刻肌肤 , 终身不息 , 何其楚痛而不德也 , 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 有以易之 。”(《史记·文帝本纪》)
让人惊讶的是 , 促成汉文帝废除肉刑这一历史重大决策的 , 竟然是一位年龄只有十几岁的民间小姑娘 。她的名字叫缇萦 。
《汉书·刑法志》里记载这样一个案例 。汉文帝时有一个叫淳于意的人 , 曾任齐太仓令 , 为*清廉 , 后辞职研究医术 , 到处游历给人治* 。有一次在为一个贵妇人治疗时 , 因贵妇*入膏肓 , *重去世 , 他遭到了诬陷 。昏庸的*吏判他有罪 , 须受肉刑 。由于淳于意曾当过* , 所以应当被押送长安受刑 。与家人临别之时 , 淳于意眼望哭成一团的五个女儿 , 不禁悲从中来 , 喟然长叹:“哎!可惜我没有男孩 , 遇到紧急事情 , 一个有用的也没有!”听到父亲讲这些话 , 女儿们更是痛哭不止 。
这时 , 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走上前来:“父亲 , 孩儿虽是女流之辈 , 如今也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我要和父亲一起去长安 , 上书皇上 , 替您洗辩冤屈 。”淳于意没有想到小女儿竟如此勇敢 , 心中感到很有些宽慰 , 但从齐地到长安路途艰险 , 所以坚决不同意 。缇萦以*相求 , 差解怕闹出人命来 , 只好带她前往 。
经过一路艰难跋涉 , 父女俩终于到了长安 。缇萦怀着对父亲的无比挚爱 , 和对千万受刑者的深切同情 , 请人代拟奏章 , 并冲破种种阻碍 , 大胆上书汉文帝陈述冤情:“我的父亲曾是齐地的一个小*吏 , 有清廉的好名声 , 现在不慎犯了事 , 按律当受肉刑 。我不但为父亲难过 , 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 。一个人被砍去了脚 , 就成了残废;被割去了*子 , 就不能再安上 , 即使他们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 。我情愿做*府的奴婢 , 替父亲赎罪 , 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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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府中的奴婢生活是相当凄惨的 , 她们日夜劳作没有丝毫人身自由 , 和囚徒没什么两样 。缇萦为父亲免遭酷刑的这种千里迢迢冒*上书的胆识孝心 , 和这种甘为奴婢的自我牺牲精神 , 深深地感动了宽仁贤德、爱民恤民的汉文帝 。
同时 , 汉文帝也充分认识到 , 继续沿用秦代的肉刑 , 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 更不利于政权的稳固 。于是 , 他下令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罚 , 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 , 并在第二天就下令废除汉代初年还保留的黥(刺面涂墨)、劓(割*)、刖(砍断脚趾)三种肉刑 , 责成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负责修改刑律 。
同年 , 新的刑律修成并颁行天下 。新刑律规定:黥刑 , 改为递去头发 , 以铁束颈服刑四年;劓刑 , 改为打三百板子;斩左趾 , 改为打五百板子;对于那些犯斩右趾以及人自首、*吏贪赃枉法、监守自盗等罪 , 于判刑之后又犯笞刑罪者 , 一律弃市处*;而对于判处其它各等徒刑 , 在一定年限内无逃亡等行为的 , 则可相应递减刑罪 , 直至释放免刑为庶人 。史书称 , 从此以后社会“风气笃厚 , 禁网疏阔 , 刑罚大省” , 以至一年之中仅“断狱四百 , 有刑错之风焉 。”(《资治通鉴·汉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