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大乘八宗之一 华严宗( 六 )


中国佛教大乘八宗之一 华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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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首宗祖师 华严宗的六相圆融和十玄门说,具有宗教、社会和哲学等多方面的意义 。从宗教的层面看,事事无碍是直接为佛教修持实践服务的,它作为一种法门,为信徒提供重要的观法 。人们应当以佛禅定时映现出的圆融图景为目标,修持六相观和十玄门,以求于一念中圆满悟解宇宙万物的真实本相,达到佛的境界 。事事无碍论,也反映了华严宗人调和佛教各派、各种修持法门所作的一种努力,以为佛教众多的教派、法门都是相融无碍的,并以提倡这种圆融法门的华严思想为最究竟的教义 。华严宗用十玄解释“性起”理论,强调此心本来圆满具足一切功德,不假修成而随缘显现,发挥了“一切现成”的思想,从而为中国佛教信徒提供一条返本归源的内心修持之道 。从社会学的层面来看,华严宗的事事无碍论反映了人类某种希望消除痛苦、追求理想以及协调自我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相互关係的深刻思想 。华严宗以佛在禅定时所示现的事事无碍的统一世界为理想境界,这是对人类社会痛苦根源的反思的结果 。华严学者已直感到差异、对立、矛盾的存在,乐与苦、成与败、得与失、是与非、生与死等一系列的差异、对立、矛盾地形成人类痛苦的根本原因 。华严宗人把消除差异、对立、矛盾的理想境界归结为佛的境界,安置于人的内心,这就从主观上消除了现实与理想的矛盾,把现实提升为理想,给人的心灵以莫大的安慰与鼓舞 。再从世界理想来看,佛呈现的圆融无碍世界,是一种整体世界,慈悲世界 。在这样的世界里个人的独立存在既被肯定,同时又强调与他人的关联,强调个人是社会的一员;个人的自性既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同时又与他人、与社会处于相即相入的统一环境中 。华严宗人这种包含于宗教理想中的美好社会理想,尤其是既重视个体的独立自性,又强调个性与社会的关联性思想,具有明显的现代意义 。哲学逻辑事事无碍论是一种独特的宇宙现象论,表达了华严宗人对宇宙整体的基本看法,尤其是对事物与事物之间相互联繫的基本看法 。华严宗人所阐发的有关宇宙学说的现实、整体、圆融三个观念,有关事物与事物相即相入的两种相互联繫形式,都表现出深邃的哲学思维与丰富的逻辑论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整体观念 。华严宗人偏重于从空间方面论缘起,认为性起缘起的宇宙图景是,一切万物“同时具足相应”,宇宙是一个万物互为因果、互为缘起、圆满具足、重重无尽的大系统 。在这一互为缘起的大系统中,不论广狭、大小、一多、隐显、主伴,都相即相入,和合无碍,融为一体 。宇宙是多样性的统一,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圆融观念 。华严宗讲成就“大缘起陀罗尼法”,成就事事无碍法界,相应地,圆融也成为此宗宇宙观的基本观念 。就“大缘起陀罗尼法”,事事无碍法界来说,诸法都有缘成的作用,诸法相即相入,任何一法都不异、不离于其他诸法,彼此圆融,自在无碍 。这是从缘起的角度肯定矛盾的融合论 。
中国佛教大乘八宗之一 华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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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严宗华严宗认为,在觉悟者看来,宇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事物与事物之间、一事物与其他一切事物之间都是圆融无碍的 。这种事事无碍的具体表现形态是相即和相入,就是说,相即与相入是构成现象间普遍联繫的两种形式,是法界缘起中诸法关係的逻辑形态 。华严宗分别从体或力(用)两个不同方面来论述相即或相入,相即是相应于体,就缘起法自身的或空或有(幻有)说,相入则是相应于用,是就缘起法在表现上或为有力或为无力说 。相即,“即”,是不异、不离的意思,“相即”就是彼此不相异,密切不可分离,是表示“同一”的关係 。也就是说,不异、不离是构成同一的可能的根据 。从缘起法自身的或空或有说,“即”是一方的否定构成为他方的肯定的必要条件,“相即”就是以否定肯定两者构成为同一的必要条件 。法藏说: 国中,由自若有时,他必无故,故他即自 。何以故?由他无性,以自作故 。二由自若空时,他必是有,故自即他 。何以故?由自无性,用他作故 。以二有二空各不俱故,无“彼不相即” 。有无无有,无二故,是故常相即 。这是透过空、有两个概念来说明相即,认为相即双方必是一方为空,另一方为有,只有一方是空一方是有,才能圆融无碍,同时都是空或同时都是有的情况是不能相即的 。就自他两面的缘起来说,自有他无(空)是“他即自”,自无他有是“自即他” 。也就是说,在自他的缘起法中,处于虚位、否定位、潜在位的一方,依顺于实位、肯定位、现在位的一方,也就是前者容让后者,以后者的存在为自己的存在,这种依顺就是“即”,由这种相即的关係而成就了事事无碍法界 。法藏在描述法界缘起时说:“初义者,圆融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可说其相状耳 。”(注:《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4,《大正藏》第45卷第503页上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华严宗人表述相即观念的基本命题,此“一”是指一事物,“一切”是指其他一切事物 。华严宗人有时也用“多”、“十”表示“一切” 。这一命题的意思是,一事物与其他一切事物之间,不异不离,圆融无碍 。每一事物都是缘,“大缘起陀罗尼法”就是由众多的缘和合而成 。其间每一缘都与其他缘相即,其他缘也与任何一缘相即,一与一切,一切与一,相即相入,圆融无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就“大缘起陀罗尼法”来说,事物之间的关係,不是逻辑上的排斥关係,而是共同互为缘起的关係,由此而能相即无碍 。在“大缘起陀罗尼法”中,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相即关係,是真如实相的呈现,是众多缘的空性的显现,而不是由具体时空所规範的决定关係,是无特定相状可言的 。华严宗认为,任何事物都是成就“大缘起陀罗尼法”的缘,而缘起法中的任何一个别法也都是自在相即,圆融无碍的 。法藏《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中的房舍比喻,就总相别相相即关係,提出“椽即是舍”的重要论断:问:“何者是总相?”答:“舍是 。”问:“此但椽等诸缘,何者是舍耶?”答:“椽即是舍 。何以故?为椽全自独能作舍故 。若离于椽,舍即不成 。若得椽时,即得舍矣 。”问“若椽全自独作舍者,未有瓦等,亦应作舍?”答:“未有瓦等时不是椽,故不作,非谓是椽而不能作 。今言能作者,但论椽能作,不说非椽作,何以故?椽是因缘,由未成舍时无因缘故,非是缘也 。若是缘者,其毕全成;若不全成,不名为椽 。”问:“若椽等诸缘,各出少力共作,不全作者,有何过失?”答:“有断常过,若不全成但少力者,诸缘各少力,此但多个少力,不成一全舍故,是断 。缘并少力皆无全成,执有全舍者,无因有故,是其常也 。若不全成者,去却一椽时,舍应犹在,舍既不全成,故知非少力并全成也 。”问:“无一椽时岂非舍耶?”答:“但是破舍,无好舍也,故知好舍全属一椽,既属一椽,故知椽即是舍也 。”问:“舍既即是椽者,余板、瓦等应即是椽耶?”答:“总并是椽,何以故?去却椽即无舍故 。所以然者,若无椽即舍坏,舍坏故不名板、瓦等,是故板、瓦等即是椽也 。若不即椽者,舍即不成,椽、瓦等并皆不成 。今既并成,故知相即耳 。一椽既尔,余椽例然 。是故一切缘起法,不成即已,成则相即,融无碍,自在圆极” 。(注:《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4,《大正藏》第45卷第507页下,508页上 。)这是以房舍喻缘起的世界,以椽、瓦等喻成就缘起世界的缘 。按照六相圆融的义理,房舍是总相,椽、瓦等诸缘是别相 。法藏在论述中强调“椽即是舍”,别相即是总相,别相与总相相即不异 。这里的论证逻辑是,就缘起的义理而言,一切缘起法都是因缘和合而成 。如以缘起而成就的房舍为例,椽是因缘,是建成房舍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没有椽,就不能建成房舍 。法藏认为,椽是房舍建成时才称为椽,房舍未建成时,或未完全建成时,并不称为椽 。就椽与建成的房舍来说,两者是不可分离的,正是从这意义上说,“椽即是舍” 。文中还说“椽全自独能作舍”,强调椽自身即能成就房舍 。这是说,椽作为缘必“全力”作舍,而不是“少力”作舍 。全力是表示“全成”,整全,少力则表示“不全成”部分 。由此也可说,没有椽就没有房舍;没有椽,此时的板、瓦等也都不名为板、瓦 。有了椽成就房舍,此时板、瓦等也与椽不离不异,相即无碍,从这层意义上说,板、瓦等即是椽 。由此也进一步说明“椽即是舍” 。不言而明,华严宗的总相、别相等六相是一种非自性说,其所喻指的是事物,如房舍、椽、瓦等都不是有自性的东西,由此而有彼此相即,融合无间的实相境界 。相入,“入”,指事物之间的作用、影响 。相入就是相摄、相容,也就是现实的东西把非现实的东西作为可能性而含容着 。法藏就相入的涵义说:二明力用中,自有全力故,所以能摄他 。他全无力故,所以能入自 。他有力,自无力,反上可知 。不据自体,故非相即;力用交彻,故成相入 。又由二有力,二无力,各不俱故,无“彼不相入” 。有力无力,无力有力,无二故,是故常相入(注:《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4,《大正藏》第45卷第503页中 。) 。这是从缘起的力量、作用角度说,在缘起世界中,构成缘起结果的众因缘的力量,作用不同,有的是有、有力,有的则是空、无力 。有力的发挥主导作用,无力的则随顺主导因素 。无力者随顺有力者,以有力者的力为自身的力,这就是“入” 。缘起事物的诸因缘同时都有力或都无力的情况是不存在的,总是一方有力一方无力,从而互相作用,互相容入,自在无碍 。“一中多”和“多中一”是华严宗相入观念的重要命题 。“一”为有力能容“多”,“多”为无力能随顺“一”,被摄入于“一”中,由此,“一”中容“多”,是“一中多” 。又,“多”为有力,“一”为无力,则“多”容“一”,“一”入“多”,“多”中摄“一”,是“多中一” 。一多关係的“一”,可指本体,也可指现象,此指现象,“多”是指现象 。若“一”为本体,即本体与现象相即相入,圆融无碍 。若“一”指现象,即现象与现象相容相入,圆融无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