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全程必知的100个常识


民事诉讼全程必知的100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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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全程必知的100个常识【民事诉讼全程必知的100个常识】《民事诉讼全程必知的100个常识》(作者常廷彬、叶昌富)紧密围绕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问题,法理阐述清晰,语言通俗易懂 。《民事诉讼全程必知的100个常识》精心收集民事诉讼中最经典的案例,案情贴近生活,分析準确到位 。全面呈现民事诉讼法最新法律条文,法律依据準确,查询方便快捷 。
基本介绍书名:民事诉讼全程必知的100个常识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页数:167页
开本:32
品牌: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常廷彬 叶昌富
出版日期:2013年7月1日
语种:简体中文
ISBN:7509346908
内容简介《民事诉讼全程必知的100个常识》(作者常廷彬、叶昌富)将纷繁複杂的民事诉讼法知识以问答方式展现出来;问题以民众关注的重点或热点进行设计;解答注重保持法律、法规的原意,儘量不加个人的主观意见 。通过100个典型问题的设计及解答,完整、详细地介绍了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 。本书中的案例大多来源于广大民众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事例 。通过展现这些鲜活的案例,来解释那些常识性和制度性的法律问题,能够启发读者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进而解决生活实践中的问题 。图书目录一、适用範围、基本原则、基本制度 1.发生民事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2.哪些案件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3.平等原则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吗? 4.民事诉讼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吗? 5.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6.哪些人员在遇到何种情形时,应当迴避? 二、管辖 7.如何理解“原告就被告”? 8.哪些案件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9.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能否通过协定选择管辖法院? 10.多个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11.遗产继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三、审判组织、诉讼参加人 12.人民法院审理哪些案件适用独任制? 13.一审、二审的合议庭组成一样吗? 14.儿童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谁可以作为当事人起诉、应诉? 15.诉讼中,哪些主体可以作为正噹噹事人进行诉讼? 16.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解后,怎幺办? 17.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8.诉讼代理人有权进行和解吗? 四、证据 19.手机简讯属于何种证据? 20.未经对方同意私自製作的录音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 21.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证据的,该怎幺办? 22.证据是否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23.诉讼时是否一定要提交原件或原物? 24.视听资料是电子化的书证吗? 25.自认的事实免证吗? 26.案件中,只有当事人陈述而没有其他证据的,该如何处理? 27.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该怎幺办? 28.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利害关係人能否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29.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30.哪些事实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五、调解、期间、送达和诉讼费用 3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吗? 32.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吗? 34.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耽误期限的,该怎幺办? 34.受送达人公民本人不在,他的家属能否签收? 35.法院是否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诉讼文书? 36.诉讼费用如何收取? 六、保全、先予执行和强制措施 37.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对抵押物採取保全措施? 38.对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如何进行保全? 39.人民法院可以採取何种措施进行财产保全? 40.哪些案件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41.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该怎幺办? 42.以暴力、威胁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该怎幺办? 43.滥用诉权,製造虚假诉讼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44.对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罚款和拘留是否可以同时并用? 七、第一审程式 4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46.原告起诉必须提交起诉状吗?起诉状应当记明哪些事项? 47.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民事纠纷,法院能否先行调解? 48.原告的起诉具有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49.被告不提交答辩状,是否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50.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做好哪些準备工作? 51.人民法院在什幺情况下,可以收集、调查证据? 52.在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53.在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54.民事判决的内容有哪些? 55.公众能否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 56.针对哪些事项可以适用裁定? 57.与普通程式相比,简易程式有何特点? 58.简易程式是否可以转为普通程式? 59.哪些民事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式加以解决? 八、第二审程式与再审程式 60.对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如何提起抗诉? 6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抗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吗? 62.二审法院对抗诉案件审理必须开庭吗? 63.第二审人民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将案件发回重审? 64.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65.当事人申请再审须具备什幺条件? 66.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该如何处理? 67.再审案件的审理是否有次数的限制? 九、特别程式、督促程式与公示催告程式 68.什幺是特别程式? 69.谁可以提起选民资格案件? 70.如何办理宣告失蹤案件? 71.公民下落不明多长时间,利害关係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72.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该怎幺办? 73.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74.调解协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该怎幺办? 75.为了实现担保物权,担保权人能否适用特别程式加以解决? 76.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督促程式? 77.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须具备哪些条件? 78.丢失票据后,能否通过公示催告程式获得救济? 十、执行程式 79.强制执行只是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吗? 80.生效民事判决的执行,由哪一机关负责? 81.人民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怎幺办? 82.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人民法院应怎样执行? 8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该如何执行? 84.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确有错误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85.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86.哪些情况下可以移送执行? 87.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88.申请执行的期间有多长?其能否中止、中断? 89.执行时,人民法院应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保留生活必须费用和必需品吗? 90.对判决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的,人民法院能否委託有关单位完成? 91.人民法院能否自行变卖被查封财产? 92.被执行人拒不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能限制其出境吗? 93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94.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终结执行? 十一、涉外民事诉讼程式,127 95.有外国人参加的诉讼就是涉外民事诉讼吗? 96.外国人与中国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一样吗? 97.外国领事馆人员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是否享有司法豁免权? 98.外国人在中国打官司,能否聘请外国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99.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如果被执行财产在国外,该怎幺执行? 100.外国法院作出的裁判能在中国法院得到承认、执行吗?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