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


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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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下称联盟) , 英文名字为“China E-Commerce Industrial Park Alliance” , 英文缩写为“CEIPA” 。
【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联盟简介:
CEIPA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下属的非盈利服务组织 , 由阿里天下网商、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国内10大电商园企业发起的全国性、非赢利社团服务组织 , 面向中国“电子商务园区”领域广泛吸纳会员 , 并提供企业信息交流、互动等相关服务 , 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领导 。
联盟宗旨:通过长效、严格的联盟机制 , 探索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规律 , 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加强自律、加强电商行业沟通、促进园区和企业间合作、推动电商产业园科学有序发展、全心全意为联盟会员服务 。
联盟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为筹备单位 , 负责发起单位的徵集及成立筹备工作 。
基本介绍中文名: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
外文名:China E-Commerce Industrial Park Alliance
主管单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性质:社会团体
成立时间:2014
关于我们“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 英文名字为“China E-Commerce Industrial Park Alliance” , 英文缩写为“CEIPA” 。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下属的全国性、非赢利社团服务组织 , 面向“中国电子商务园区领域”广泛吸纳会员 , 并提供企业信息交流、互动等相关服务 , 接受“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监督和领导 。联盟以“促进电商园区模式创新 , 推动中国电商产业发展”为宗旨 , 为企业提供信息交流、网路服务、规範研究、谘询服务、会议会展;出国学习、参观考察等相关服务的平台 , 也是该领域优秀领军人物与行业精英的联谊之家 。组织架构组织架构一览联盟宣言(一)联盟将积极倡导、推进“促进电商园区模式创新 , 推动中国电商产业发展”之理念;(二)联盟坚持低调务实、埋头做事 。以开放的姿态 , 广交朋友 , 促进合作 , 整合资源;(三)整合中国电子商务产业资源 , 打造开放、繁荣的中国电子产业链 。联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 , 英文名字为“China E-Commerce Industrial Park Alliance” , 英文缩写为“CEIPA” 。第二条 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下属 , 由阿里天下网商、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国内10大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发起的 , 由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赢利社团服务组织 , 是依法注册登记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行为规範;通过长效、严格的联盟机制 , 探索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规律 , 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加强自律、加强电商行业沟通、促进园区和企业间合作、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科学有序发展、全心全意为联盟会员服务 。第四条 本联盟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直接领导 , 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办公地点设在杭州市西湖区 。第二章 业务範围第六条 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的基本业务範围包括: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与电子商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 研究现有问题 ,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诉求 ,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行业发展蓝皮书 , 不断创新电商园新模式 , 联合国内顶级高校和研究中心 , 国内电子商务产业园行业巨头 , 制定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产业发展蓝皮书 , 为行业发展做好标準 , 不断创新行业发展新模式 。3、市场导向 , 开发信息资源 , 建立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信息库 , 用大数据理念来更好地为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4、促进中国电电子商务产业园行业交流 , 通过联盟内外的各项交流和信息互换 , 提升产业格局 , 促进中国电商园产业健康发展 。5、组织电子商务产业园理论、县域电商经济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 , 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 , 集聚中国电商产业资源 , 研究制定中国县域电商发展规划、为中国各级县域电商产业服务 。6、行业自律 , 制定行规行约 , 经政府部门批准或授权委託下 , 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信用管理等相关方面国家标準和行业标準的制修订 , 参与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质量认证 , 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準 。7、採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各种专业人员 , 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行业的队伍素质 。8、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人才培训活动 , 包括组织考察、学术研究、合作与交流 。9、组织会展活动 , 推进电子商务经贸洽谈、商品交易活动 , 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园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 提高电子商务信息化水平 。10、组织编辑电子商务产业园出版物 , 通过媒体信息交流 , 为会员开展广告宣传、组织彙编电子商务产业园行业发展报告和数字媒体为会员服务 。11、组织发展行业的公益事业 , 履行社会责任 , 参与和开展有益于提高本行业品牌影响力的各种社会活动 。12、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委託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联盟会员第七条 入会要求:(一)申请加入联盟的会员 ,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联盟的章程;2、有加入联盟的意愿;3、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及行业地位;4、联盟高层组织认为可以入会的;(二)入会程式:1、申请单位提交入会申请表;2、经联盟理事会讨论通过;3、经理事会授权 , 由秘书处颁发证书 。(三)享有以下权利:1、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联盟活动、培训享有折扣优惠;3、分享联盟研究成果;4、享受联盟人才推荐交流服务;5、享受联盟专家业务谘询服务;6、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7、要求联盟对其合法权益和业务活动给予支持;8、入会自愿 , 退会自由;第八条 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联盟的决议;(二)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三)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 并可自愿提供资助;(五)向联盟反映情况 , 提供有关资料;第四章 退出机制第九条 本着自愿自主原则 , 友好合作 , 联盟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 , 书面通知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联盟秘书处 , 并交回会员证后 , 可退出联盟 。第十条 对一年内不参加联盟活动、不缴纳会费 , 又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缓交或减免申请 , 并经联盟秘书处讨论通过的 , 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对违反联盟章程、损害联盟利益的成员 , 理事会有权取消其联盟成员资格 。在理事会休会期间 , 常务理事会有权代理该执行权 。第十二条 凡会员中 ,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 经联盟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 予以除名 。(一)损坏联盟声誉 , 侵犯行业利益;(二)诽谤他人名誉 , 对其他会员或非会员有侵权行为;(三)违反国家法律被责令停业者;(四)违反联盟章程 , 不遵守行规行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