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遗产( 二 )


工业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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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一拖遗产现状上海上海市政府于1991年发布了《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对自1840年至1949年建造的重要建筑提出了明确的保护措施 。在工业遗产保护方面也提出了经济发展与城市功能及生态环境相适应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模式 。其中对内环线以内闲置的全部工业厂房规划了适宜的用途,而不是一味拆除 。其中对杨树浦一带传统市政工业区和苏州河沿岸工业区的整治工程,使这些工业遗产得到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使城市文脉得以延续 。北京北京市停止了改造酒仙桥地区国营电子工业厂区的计画;正在对首钢和东郊的纺织城等一些建于50年代的大型企业区域进行重新定位,将其规划为一个重要的文化区域;并着手制定利用四环路内部分旧厂房置换新产业、推进创意产业园建设的规划 。“相对于过去企业‘搬迁—卖地—拆房—新建’的模式而言,发展创意产业无疑是为企业搬迁调整开闢了一条新的途径 。”无锡无锡市政府最近发出了《关于开展工业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的通知》,对工业遗产普查和保护进行了全面部署 。目前,已将48处近代民族工商业史迹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文脉和体现城市个性的显着特色 。在无锡市博物馆中收藏保存了600余件有关工业遗产的实物资料,其中很多属于民族工业遗产中的可移动文物,具有较高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 。该市目前正在组织编制《无锡市工业遗产保护专项规划》,确立了“护其貌,显其颜,铸其魂,扬其韵”的工业遗产保护思路 。乐山市在对工业遗产保护逐渐形成共识的形势下,一批工业遗产得到了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 。如乐山市政府于2006年“国际古蹟遗址日”举行了“嘉阳小火车—芭石铁路”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庆典仪式 。芭石铁路全长19.8公里,建于1958年,嘉阳小火车是四川嘉阳煤矿运送生活资料和接送人员的工作车,作为当今世界唯一还在正常运行的蒸汽窄轨载客火车,以其不可再生性和独特性,无可争议地成为工业革命的活化石 。对这一工业遗产的有效保护,也使当地民众广泛受益 。国务院最近,国务院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在继续将一批古代冶铁遗址、铜矿遗址、汞矿遗址、陶瓷窑址、酒坊遗址和造船厂遗址等列入保护单位的同时,引人瞩目地将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汉冶萍煤铁厂矿旧址、钱塘江大桥、南通大生纱厂等一批近现代工业遗产纳入保护之列 。加上之前列入的大庆第一口油井、青海第一个核武器研製基地旧址等,已有十余处狭义概念上的工业遗产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关于遗产人类文明的进化,取决于文化的创造、保存和交流 。城市是文化的载体和容器,城市的发展是循序渐进、有机更新的过程 。为了实现工业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互动与和谐共存,既要注重工业遗产保护对于城市长远利益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又要注重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儘量发掘其在历史、社会、科技、经济和审美等诸多方面的价值,赋予工业遗产以新的内涵和功能,注入新的活力,实现它与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互动发展 。工业遗产的普查与认定 。工业遗产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资源,它的价值认定、记录和研究首先在于发现,而普查是发现的基础和保证 。我国计画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文物家底,工业遗产应列为重要普查对象 。面对数量庞大的工业遗产,通过普查及时準确地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而建立起我国的工业遗产清单 。同时普查与认定、记录和研究的过程,也是宣传工业遗产重要价值和保护意义的过程,是发动企业和相关人员投入工业遗产保护的过程 。科学认定是準确记录的前提 。首先应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工业遗产的价值评估标準,并与国际标準具有兼容性,用以认定不同类型的工业遗产 。工业遗产的认定应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使合理、统一的认定标準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同 。应注意工业遗产的认定标準与其他文化遗产,特别是古代文化遗产认定标準的差异 。工业遗产应是在一个时期一个领域领先发展、具有较高水平、富有特色的工业遗存,保证把那些最具典型意义、最有价值的工业遗产保留下来 。在历史价值方面,对形成年代应给予合适的尺度 。準确记录是深入研究的基础 。对工业遗产地的各类不可移动现状遗存应进行準确勘察、测绘,对各类可移动实体档案应进行系统的发掘整理,并以文字、图纸、照片和录像等形式进行记录 。不同工业领域的生产工艺流程具有多重价值,是工业遗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科学技术与人工技艺是重要的遗产资源,一旦失传不可替代,应详细记录并加以传授 。记录还应包括收集口述历史在内的信息,当事人的记忆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独特资源,应儘可能加以记录 。同时应注意在昔日就业者中广泛徵集可移动的工业历史文物,并纳入记录档案 。综合上述记录成果,建立起完整的工业遗产记录档案,并将数位化及网上查询方式作为重要目标,以作为未来研究和保护工作的依据 。工业遗产完整的外观特徵和遗址保存状况应在受到任何破坏以前载入记录档案,因为如果在生产活动停止或者工业场所关闭之前做好记录,将可以获得并保留更为真实的信息 。深入研究是科学认定的保证 。工业遗产保护需要制定系统的研究计画,通过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工业遗产的调查,判别工业遗产的保护範围 。有必要对工业遗产的历史沿革进行考察,使工业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得到充分保证 。对工业遗址进行考古调查是对工业遗产开展认定、记录和研究工作的基础,其重要意义已经得到普遍承认 。必须按照与其他历史时期的遗址相同的高标準来开展考古研究,包括工业废料区所具有的潜在考古价值和生态价值也应得到重视 。工业遗产研究需要历史、建筑、工业设计等多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同时,由于众多工业活动之间所具有的相互依赖性,需要通过不同工业领域研究成果的资源共享、协调行动实现工业遗产的综合研究 。保护规划现行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在有关工业遗产的保护方面不够明确和完善,有待在进一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加以充实 。因此应儘快开展工业遗产保护相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使经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业遗产通过法律手段得到强有力的保护 。同时,鑒于工业遗产既是文化遗产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在立法保护方面应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以使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得到切实的保护 。并应设立专家顾问机构对工业遗产保护的有关问题提出独立意见 。当前,工业结构调整速度加快,必须对这类调整给工业遗产带来的潜在威胁进行预测,同时制定能够快速应对的各项程式,以防止工厂关闭停产后导致重要遗产元素被拆改、损毁或破坏 。在未进行认定的情况下应立刻停止正在发生和计画中的对工业遗产的拆改行为 。一旦工业遗产受到威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具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加以干预、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