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节选篇章 狼三则 狼( 三 )


《聊斋志异》中节选篇章 狼三则 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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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 , 杀狼亦可用也 。注释
    暮:傍晚 。
    为:被 。
    伏: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 , 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 。
    可以:可:可以 ;以:把 。
    计:方法 。
    遂:于是就 。
    死:杀死 。
    盈:满 。
    豕 :猪 。
    如 :好像 。
    则:就;那幺
    股:大腿 。
    屈:弯曲 。
    负:背 。
    方:才 。
    乌:哪里 , 怎幺 。
    死之:杀死它 。
    苫(shàn):用草编的蓆子 。
译文有一个屠户 , 傍晚走在路上 , 被狼紧紧地追赶着 。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草棚 , 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 。兇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 , 于是屠户急忙捉住狼爪 , 不让它离开 。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它 , 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 , 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 , 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屠户)用力吹了一阵儿 , 觉得狼不怎幺动了 , 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 。出去一看 , 只见狼浑身膨胀 , 就像一头牛 。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 , 张着嘴也无法闭上 。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 。(如果)不是屠户 , 谁有这个办法呢?这三件事情都发生在屠户身上;那幺屠户的残忍 , 用到杀狼上也是可以的 。作者简介蒲松龄(1640-1715) , 清代文学家 , 字留仙 , 一字剑臣 , 别号柳泉居士 , 世称聊斋先生 , 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 人 。蒲松龄一生热衷功名 , 醉心科举 , 但他除了十九岁时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 , 补博士弟子员外 , 以后屡受挫折 , 一直郁郁不得志 。他一面教书 , 一面应考了四十年 , 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出贡 , 补了个岁贡生 , 四年后便死去了 。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龄对当时政治的黑暗和科举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认识;生活的贫困使他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 。因此 , 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写了不少着作 , 今存除《聊斋志异》外 , 还有《聊斋文集》和《诗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