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分宜县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分宜县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分宜县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基本介绍中文名:分宜县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地点:分宜县
性质: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类别:政治方案
总则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全县学校(含幼稚园,下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我县保障学校安全和应对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县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余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範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我县学校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学校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 。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有毒有害气体及化学品引起的中毒、爆炸、危险品泄漏污染等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气、油等能源供应事故,各类大型群体活动及军训、实习、参观等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恐怖攻击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5、考试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由县教体局(或其授权的考试机构)及各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考试实施中出现群体舞弊、阻碍考试等突发事件,以及网路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有时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有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突出重点,统筹应对 。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式、可控性和影响範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 。把保障全县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準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快速反应 。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及队伍的作用,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4、科学规範,依法处置 。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提高应急科技套用水平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5、把握主动、正确引导 。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繫和沟通,按职责许可权及时、準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组织机构及职责领导机构成立分宜县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教体局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信访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通信运营机构、县各保险公司、县监察局等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重、特大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和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 。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有关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示精神,组织协调各类特别重大、重大校园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处置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回响行动 。4、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各个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準备应急物资和保障应急经费情况 。5、对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6、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请示报告 。部门职责1、县委宣传部:指导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导,拟定对外宣传口径,协调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对网际网路新闻报导的管理以及负面信息的处理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县教体局: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3、县公安局:提供安全设施建设指导,协助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师生法制意识;及时封锁事故现场或可疑区域,负责做好安全保卫、秩序维护、交通疏导、事故调解以及强制执行任务;协助做好中高考试卷的运送保密工作,在处理统一考试安全事件中,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对网际网路进行严密监控和及时侦破案件的双重责任,维护考试权威和考场秩序;对于刑事案件,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及时侦破,最大限度的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4、县卫生局: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对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伤亡进行现场卫生处置,做好患者或伤者的救治工作;做好卫生事件原因调查,必要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防止校内公共卫生事件的扩大 。5、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 。6、县气象局: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等服务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政府和县教体局 。7、县住建局:负责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建筑物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对学校建筑安全的监管,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检查鉴定等工作 。8、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报),协助抢险救灾,组织校园附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治理工程建设 。9、县信访局:负责做好重大教育信访事件督查督办工作 。10、县财政局:确保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所需资金,落实各项应急物资专款 。11、县民政局: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师生开展生活救助,协调做好的善后处理 。12、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校园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13、县环保局: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协调校园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14、县通信运营机构: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好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15、县各保险公司: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学校伤亡人员和财产损失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16、县监察局:负责对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查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县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向县领导小组提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建议和具体措施 。3、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4、督导、检查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 。5、督促各地根据校园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6、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防学校全县各学校负责本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準备工作,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发现事件苗头,及时处置,预防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加强对全县学校应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预防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1、县公安系统加强学校周边社会治安、学生接送车和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建立警校共建的联繫制度,指导学校做好安全保卫、交通、消防等工作,预防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和交通、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2、县卫生局要检查、指导学校做好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3、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学校生活设施的卫生监督检查,预防校园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4、县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以及学校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 。5、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安全状况的定期检查,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应急处置信息报告1、发生事故后,县教体局和相关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範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採取的措施等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相关学校要立即上报县教体局,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县教体局在接到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如实向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同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各专项工作组要及时汇总上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领导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学校,并跟蹤反馈落实情况 。处置措施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⑴一般灾情 。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灾情汇报或通报后,应急办成员进岗到位,通知各学校负责人做好抗灾準备 。⑵较大灾情 。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县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领导进岗到位;落实防御措施,通知地处危险位置的或有危房的学校做好抗灾準备 。⑶重大灾情 。全体领导进岗到位;成立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挥和协调各学校和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处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师生员工财产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 ⑴学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⑵突发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受伤害师生员工,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有关单位提出求助 。⑶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即刻组织相关负责人员赶赴现场,并指导学校进行自救,及时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事故灾害的进一步扩大,保护好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及时汇报情况,接受命令,听从指挥 。⑷组织好学生的疏散,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阻止学生参加突发事故救援 。⑸对事故的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程式处理;学校确负有责任的,应及时筹措、兑现赔偿资金,防止矛盾扩大 。3、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 ⑴传染病A一般突发事件 。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回响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体系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工作 。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严格控制集体活动 。B重大突发事件 。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回响 。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採取措施,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C特大突发事件 。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回响 。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採取以下措施: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请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D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範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可视情况扩大停课範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国小须报县教体局批准;主动、及时、準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⑵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应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卫生部门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并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⑶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当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应迅速报告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局、防疫站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儘快採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⑴一旦发现有发生此类事件的倾向,事发学校要立即向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派出所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针对不同情况,採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解决问题 。⑵县教体局和所属派出所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工作 。要严密掌握、控制现场动态,注意调查取证;了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组织人员情况,耐心细緻说服他们配合做好劝散工作 。⑶在教育疏导、反覆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公安部门迅速採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并配合公安部门採取措施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置,同时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⑷事态平息后,各有关部门、学校认真总结教训,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⑴统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考点应立即向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同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记录 。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启动应急预案,指挥考点採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控制事态发展 。⑵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考试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考生说明情况、安抚考生情绪,并按规定做出相应决定 。⑶发生考前试题试卷泄密事件时,考试管理部门应迅速报告公安、教体等部门採取措施,及时控制现场事态,开展调查处理,儘可能地将波及範围和损失控制在最小範围内,并按规定做出相应决定 。⑷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失控事件时,考试管理部门应迅速报告公安、教体等部门及时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并按规定做出相应决定 。信息发布1、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许可权及时、準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事件涉及或波及的範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县委宣传部或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简讯或教体局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导、接受采访人员採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应急结束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和学校应当停止应急处置措施,儘快恢复正常秩序 。事后恢复善后处置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徵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资金、物质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评估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係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 。对涉及学校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县学校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县委、县政府调查,对涉及学校的重大突发事件,由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作出报告 。恢复重建1、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学校应当儘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係及时提出请求 。2、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 。必要时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儘快恢复被损坏的校舍、教学设施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按照相关程式向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提出申请,再由市教育局和市政府向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提出申请,由教育部和省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需要省政府援助的,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按照相关程式向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提出申请,再由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按照相关程式向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提出申请,由省教育厅会同省政府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省政府审批实施 。需要市政府援助的,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按照相关程式向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县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县政府审批实施 。奖惩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中表现突出、成绩显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责任追究分宜县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