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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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是2001年11月中国计画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该书主要讲述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的相关规範内容 。
基本介绍书名: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
作者: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ISBN:8005846304、9158005846305
类别:技术规範
出版社:中国计画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11-1
最新版:GB 50108-2008
内容简介《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在修编过程中,修编组经过广泛地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在总结我国地下工程防水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国际标準,并广泛徵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範》(GBJ208-8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GBJ108-87)中设计、施工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在整体结构上,按地下工程结构主体防水、细部构造防水、排水的思路重新划分章节,进行改写;在设计内容中,增加了对防水等级标準进行量化、对採用不同施工方法的地下工程制定相应防水设计方案等内容;对常用防水方法和材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增加了“塑胶防水板防水层”的内容,对选用的材料提出了相应的技术性能指标,对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的选取提出了新的规定;在细部构造防水内容中,增加了“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的防水做法,对变形缝的设计、施工补充了有关内容;增加了“逆筑结构”有关防水做法 。经修订,原规範(GBJ108-87)10章32节179条现为10章36节285条,这将为保证地下工程防水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作品目录总则2 术语3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4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主体防水5 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细部构造防水6 地下工程排水7 注浆防水8 特殊施工法的结构防水9 地下工程渗漏水治理10 其他规定附录A 安全与环境保护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172号公告批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GB50108-2008)为新的国家标準 。该标準将于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4、3.2.1、3.2.2、4.1.22、4.1.26、(1.2)、5.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GB50108-2001)同时废止 。新的《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以下简称“新规範”)与原规範主要内容的差异为:1.提高了防水等级为二级的地下工程防水设防标準1.1 除工业与民用建筑外,新规範大幅度地提高了其他地下工程防水设防的标準,其湿渍面积由原规範规定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的6/1000提高到2/1000;任意100㎡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应超过4处减少到3处 。同时对隧道工程还增加了具体渗漏水量化的要求,要求其平均渗漏量不应大于0.05L/㎡.d,任意100㎡防水面积上的渗漏量不应大于0.15L/㎡.d 。使该标準在贯彻执行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1.2 对处于冻融侵蚀环境中地下工程混凝土的抗冻融循环由原规範不得少于100次提高到不得少于300次,以利于提高地下工程的使用寿命,这是贯彻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 。新型防水材料2.1 在主体结构和施工缝的防水措施中,分别增加了膨润土防水材料和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与预埋注浆管等,这些措施有利于提高防水工程质量 。2.2 在卷材防水中,增加了本体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卷材(含聚酯毡胎体和无胎体)、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複合防水卷材与膨润土防水材料 。对部分防水材料指标要求3.1 有机和无机防水涂料以及塑胶防水板在新、旧规範中的性能对比见表3.1-1、表3.1-2和表3.1-3 。表3.1-1有机防水涂料在新、旧规範中的性能对比涂料种类新、旧规範潮湿基面粘结强度(MPa)抗渗性(MPa)浸水168h后表乾时间(h)砂浆迎水面砂浆背水面拉伸强度(MPa)断裂伸长率(%)反应型新≥0.5≥0.8≥0.3≥1.7≥400≤12旧≥0.3≥0.6≥0.2≥1.65≥300≤8水乳型新≥0.2≥0.8≥0.3≥0.5≥350≤4旧≥0.6≥0.2聚合物水泥新≥1.0≥0.8≥0.6≥1.5≥80≤4旧≥0.6表3.1-2无机防水涂料在新、旧规範中的性能对比涂 料 种 类新、旧规範抗折强度(MPa)粘结强度(MPa)抗渗性(MPa)第一次第二次掺外加剂、掺合料水泥基防水涂料新≥4.0≥1.0≥0.8/旧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新≥4.0≥1.0≥1.0≥0.8旧≥3.0≥0.8/表3.1-3塑胶防水板在新、旧规範中的性能对比项目新、旧规範性能指标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乙烯—沥青共聚物聚氯乙烯高密度聚乙烯断裂伸长率(%)新≥500≥450≥200≥400旧≥200不透水性,2h (MPa)新≥0.3≥0.3≥0.3≥0.3旧≥0.2低温弯折性新-35℃无裂纹-35℃无裂纹-20℃无裂纹-35℃无裂纹旧-20℃无裂纹热处理尺寸变化率(%)新≤2.0≤2.5≤2.0≤2.0旧≤2.53.2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低温柔度由≤-15℃降低到≥-25℃,同时增加了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可溶物含量和热老化后低温柔度的指标,要求在-22℃条件下无裂纹,以利于监控伪劣卷材套用在工程中 。3.3 对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层双层使用的厚度由原规範规定不应小于6㎜(3+3)增加到不应小于7㎜(4+3),进一步提高了防水工程质量的可靠度 。3.4 增加了贴上各类防水卷材对其粘结质量的具体要求.不同卷材的粘结性能应符合表3.4-1的要求 。表3.4-1 防水卷材的粘结性能要求项 目本体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三元乙丙橡胶和聚氯乙烯防水卷材胶粘剂合成橡胶胶粘带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粘合面聚酯胎体无胎体剪下状态下的粘合性(卷材-卷材)标準试验条件(N/10㎜) ≥40或卷材断裂20或卷材断裂20或卷材断裂20或卷材断裂20或卷材断裂粘结剥离强度 (卷材-卷材)标準试验条件(N/10㎜) ≥15或卷材断裂15或卷材断裂4或卷材断裂/浸水168h后保持率(%)≥707080/粘结强度 (卷材-混凝土)标準试验条件(N/10㎜) ≥15或卷材断裂15或卷材断裂6或卷材断裂20或卷材断裂表3.4-2聚乙烯丙纶複合卷材用聚合物水泥粘结材料的性能要求项 目性能要求与基层的粘结拉伸强度(MPa)常温7d≥0.6耐水性≥0.4耐冻性≥0.4可操作时间 (h)≥2.0抗渗性 (MPa,7d)≥1.0剪下状态下的粘结性(N/㎜,常温)卷材与卷材≥2.0或卷材断裂卷材与基面≥1.8或卷材断裂3.5 对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层的厚度由原规範不应小于0.8㎜提高到不应小于1.0㎜,并增加了其用量不应小于1.5kg/㎡的规定 。增加了新的施工方法4.1 对高分子自粘胶膜卷材提倡“採用预铺反粘”的施工方法,并可在平整、坚固、无明显积水而潮湿的基面上铺设,这种施工方法不但可以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而且有利于防止在卷材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容易发生窜水而导致渗漏的通病 。4.2 对铺设聚乙烯丙纶複合卷材防水层时,明确要求採用与其配套的聚合物水泥粘结材料,其粘结面积且不得小于90% 。4.3 铺设塑胶防水板防水层时,增加了“宜设定分区预埋注浆管系统”的施工措施,有利于避免因窜水而导致一处漏水容易殃及全线病害的产生 。4.4 对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的设计与施工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以利于确保该材料在地下工程中的防水质量 。4.5 为适应充分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的需要,对地下工程种植顶板防排水的设计与施工,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规範强调种植顶板应在普通防水层上必须再铺设一层耐根穿刺的防水层 。4.6 鑒于桩头的防水处理问题较多,新规範对桩头防水施工明确所用的材料应与基层具有良好的粘结性、湿固化性并应与垫层防水层连成一体 。对採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时,应在坚实、乾净、潮湿的基层上,连续、均匀地进行涂刷,且不得少涂或漏涂,并应及时喷雾状水进行养护 。4.7 对盾构法隧道管片的外防水涂料提倡使用具有高渗透性改性环氧涂料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等具有渗透自愈型的材料 。4.8 对后浇带用混凝土膨胀剂的性能指标要求,应符合表4.8的规定 。表4.8 混凝土膨胀剂的性能要求项 目性能指标细度比表面积(㎡/kg)≥2500.08㎜筛余(%)≤121.25㎜筛余(%)≤0.5凝结时间初凝(min)≥45终凝(h)≤10限制膨胀率(%)水中7d≥0.02528d≤0.10空气中21d≥-0.02抗压强度(MPa)7d≥25.028d≥45.0抗折强度(MPa)7d≥4.528d≥6.5淘汰了一些落后的防水材料和施工方法5.1 在水泥砂浆防水层中,删除了原规範中有关“普通水泥砂浆”以及“使用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2.5MPa水泥”的规定 。5.2 在聚合物乳液中删除了原规範有关固体含量应大于35%和宜选用专用产品的规定,增加了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準《建筑防水涂料用聚合物乳液》的规定,便于与材料标準相协调 。5.3 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中删除了“拌合后应在1h内用完”的内容,而改为“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的要求,使其更符合施工实际情况 。小结通过新的国标《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的发布和实施,必将对提高我国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确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环保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最新版:《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GB 50108-2008,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4、3.2.1、3.2.2、4.1.22、4.1.26(1、2)、5.1.3条(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範》GB 50108-2001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