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30天还是60天

我们都知道 , 离婚是现在很常见的一种婚姻状态 , 很多夫妻感情破裂之后 , 就会选择离婚 , 但是有些人也会冲动型离婚 ,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 , 国家推出了离婚冷静期 。那么离婚冷静期是30天还是60天呢?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离婚冷静期是30天还是60天
离婚冷静期最短30天 , 最长可达60天 。
1、 从夫妻到民政局申请离婚之日起30天 。三十日内 , 任何一方悔改不同意离婚的 , 离婚登记申请可以撤回 。
2、 夫妻双方在30日内不撤回离婚申请的 , 从30日起 , 再计算30日办理离婚证 。一方当事人在30日内未提出申请的 , 视为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 。一般来说 , 一方当事人在30日内未亲自领取离婚证的 , 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
所以 , 离婚冷静期其实有60天 。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执行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 ,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部分规定的“离婚冷却期”广受关注 。草案中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 当事人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那是什么意思?如果你想离婚 , 你必须和你的配偶一起到民政局提出申请 。申请后30日内 , 如有人不想离婚 , 可单方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 。如果你们俩都决定离婚 , 30天后再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这意味着 , 过去离婚是当场办理的 , 将来至少要30天 。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在民政部召开的会议上表示 ,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 , 就意味着双方没有达成共识 。这种情况要么提起离婚诉讼 , 要么两个人继续一起生活 , 这意味着双方需要冷静地重新思考 。
【离婚冷静期是30天还是60天】如果一方想离婚 , 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 那么协议离婚是行不通的 。想离婚的一方只能向法院提出离婚 。法院将根据检方的理由判断是否支持离婚 。有理由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 , 调解无效的 , 准予离婚 。如果理由不充分 , 将排除离婚的可能性 , 无其他理由 , 六个月内不能再次提起诉讼 。但是 , 如果在法院调解后仍然提起离婚诉讼 , 大多数法院都会准予离婚 。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理的 , 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理 。也就是说 , 一方不想离婚一直拖下去是不可能的 。一般来说 , 如果一方通过诉讼坚持离婚 , 即使对方在婚姻中没有重大过错 , 也最多可以离婚一年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