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红十字会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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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是中华民国的国家红十字会,前身为1904年3月10日创立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后改名中国红十字会,1933年改名中华民国红十字会,1949年随中华民国政府迁至台湾 。专门从事人道工作的社会救助组织 。目前全国共有5个分会、21个支会,加上总会等于有27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总会希望透过修法,将红十字会组织改为分支机构,使所有的分会都隶属于总会,不会有多头马车的问题,民众捐款也会只有一个对口 。
基本介绍中文名:中华民国红十字会
外文名: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性质:非营利组织、公益社团法人
地点:台湾省台北市
由于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中国政策,目前中华民国并非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及成员国,因此不符合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上规定的认可国家红会的条件,因此它没有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该会也不是国际上普遍认知的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成员,双方间无官方之正式关係、互不隶属,但该会仍有透过非正式沟通管道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进行相关合作 。历史清朝由于日俄战争,「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首先草创于1904年3月3日,但无法真正进入战地执行救援工作;3月10日清末名臣盛宣怀与上海茶商沉敦和邀集中、英、法、德、美等五国人士成立上海万国红十字会(Shanghai Cosmopolitan Red Cross),以医疗救援遭受波及的东北民众 。
1906年清廷签订日内瓦公约,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正式加入国际红十字组织,从此得国际公约保障 。
1910年,清廷命盛宣怀为大清红十字会首任会长,纳入官方管理 。
中华民国1911年辛亥革命后,吕海寰等人将红十字会名称改为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为民间组织 。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袁世凯总统任命吕海寰为首任会长,并加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
1919年参与创办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后在北伐前后经常参与军阀混战后的救援工作 。
1933年,国民政府通过《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改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中华民国内政部为主管官署,纳入官方管理由此投入以医疗行动、救济重大灾害 。
1937年起,活跃于中国抗日期间抵御外侮的医护协助活动 。迁往台湾1949年末,国共战争尾声,红十字会总会未及时撤离中国大陆,一时之间红十字会中止运作,直至1950年于台湾逐步恢复运作,但国际红十字运动会籍于1952年被中国大陆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取代,至今仍未恢复 。惟国际红十字大会开会时仍会邀请台湾当局红十字会代表,直至台湾当局于1971年退出联合国为止 。
1954年10月18日,经台湾当局公布《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法》于1955年实施后,此国家级人道组织于国内正常工作 。国内外每逢重大灾难,常见红十字会登高一呼,或回响其余民间慈善组织,积极加入灾害救济工作 。
1971年10月25日,台湾当局退出联合国,联合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视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因此,1971年德黑兰第22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后,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中国代表权由中国红十字会取得,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不再参与该组织的正式活动 。惟该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非正式沟通管道迄今仍非常畅通,并经常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合作办理推广红十字知识与国际人道法的活动 。
1999年,台湾发生921大地震后,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非正式的接受该会以台湾红十字组织(Taiwan Red Cross Organization)的名义参与国际间的救援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