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许信号


容许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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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许信号【容许信号】容许信号显示停车信号时,只有铁路局规定的停车后启动困难的货车在该信号机前不停车,按运行速度不超过20km/h通过该信号机,其他列车还是要停的,如果容许信号灭灯,司机在确认信号机上有容许信号时,也可通过 。
基本介绍中文名:容许信号
外文名:permissive signal
属于:铁路停车信号的一种
速度:不超过20km/h
设备:容许信号机
位置:铁路自动闭塞区段的长大上坡道
容许信号简介容许信号是在铁路自动闭塞区段,位于长大上坡道的通过信号机,当列车停车后启动困难时,準许指定的列车在通过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时不停车限速越行的信号 。一般情况下,当区间通过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时,列车在信号机前停车,两分钟后信号显示仍不改变时,司机可鸣笛一长声,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继续运行至下一架通过信号机 。而位于长大坡道的通过信号机,当列车停车后难以启动时,在该通过信号机上增设容许信号——蓝色灯光,容许经铁路局批准的列车不停车,而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越过显示红色灯光的通过信号机 。在自动闭塞区段内,当货物列车在设于上坡道上的通过信号机前停车后起动困难时,在该信号机上应装设容许信号 。在进站信号机前方第一架通过信号机上,不得装设容许信号 。停车信号停车信号要求列车或调车车列停车,不準越过该信号显示地点的信号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运输的效率,又分为绝对信号和容许信号 。在视觉信号中採用红色或蓝色作为它的基本颜色,其表达方式为色灯信号机的红色灯光或蓝色灯光;臂板信号机的红色主臂板在水平位置;移动信号的红色方牌;手信号展开红色信号旗;火炬信号的火光等 。在听觉信号中的响墩爆炸声等 。铁路信号机信号机按设定地点和用途可分为固定信号机和移动信号机 。固定信号机有主体信号机(主要有进站信号机、出站信号机、通用信号机、遮断信号机、进路信号机、调车信号机、防护信号机、驼峰信号机等)、辅助信号机(主要有预告信号机、复示信号机、驼峰复示信号机等)和附加信号机(主要有引导信号机和容许信号机等);移动信号机主要有停车信号机、减速信号机和减速终了信号机等 。信号表示器一般设于信号机上或线路两侧,主要有发车表示器、调车表示器、进路表示器、发车线路表示器、道岔表示器、脱轨表示器、车档表示器、水鹤表示器等 。非自动闭塞区段的进站或通过信号机的预告信号机不是主体信号,也不是绝对信号,不显示停车信号,其灭灯不起停车信号的作用,因此此类信号机要有辅助标誌 。预告信号机是色灯信号机,其前方设有接近预告牌 。预告信号机灭灯时,列车可按正常速度通过(靠机车信号指示) 。绝对信号和容许信号一般都是来谈论主体信号机 。遮断信号机及其预告信号机平时不点灯,不点灯不起停车信号作用,因此这些信号机也有辅助标誌,机构背板採用方型 。遮断信号机显示红灯是绝对信号,遮断预告信号机显示黄灯,是减速信号,为了提高司机的警惕性,在这两种信号机的机柱上涂有黑白相间的斜线 。调车信号机的禁止信号(蓝灯)对于调车是绝对信号,对于列车是容许信号,它对列车不起作用 。因此禁止调车信号与停车信号必须有所区别,前者是蓝灯信号,后者是红灯信号 。引导信号允许列车越过该信号机,并以不超过20km/h的速度进站,随时做好準备遇到危险情况立即停车 。从準许越过红灯这一点来说,引导信号相当于容许信号,但该引导信号是代替手信号引导的,所以进站信号机的停车信号是绝对信号,不是容许信号 。设定原则一般设于线路左侧我国铁路实行左侧行车制,机车上司机的座位统一设在左侧,为便于了望,规定所有信号机应设在行车方向线路的左侧 。如果两线路之间距离不足以装设信号机时,可採用信号托架或信号桥 。装在信号托架和信号桥上的信号机,可设于线路左侧,也可设于所属线路中心线的上方 。在特殊情况下,如线路左侧没有装设信号机的条件或因曲线、隧道、桥樑等影响,装在右侧比装在左侧显示距离较远,在保证不致使司机误认的条件下,经铁路局批准,也可设于右侧 。如双线双向自动闭塞区段的反方向进站信号机有不少是设于右侧的 。信号机设定的地点,由电务部门会同运输、机务及工务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在确定信号机地点时,除满足信号显示距离的要求外,还应考虑到该信号机不致被误认为邻线的信号机信号机柱的选择高柱信号机具有显示距离远、观察位置明确等优点,因此色灯信号机应儘量选用高柱信号机,尤其是规範规定的显示距离较远的信号机,更应选用高柱信号机 。为了提高通过能力,进而提高运输效率,进站、接车进路、正线出站、通过、预告信号机,应儘量採用高柱信号机,进站、预告、通过信号机採用矮型信号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採用 。带容许信号的通过信号机、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的两方向出站信号机(以及带调车信号)、两方向出站兼发车进路信号机、带调车信号的接车进路信号机、带调车信号的两方向出站信号机兼接车进路信号机、驼峰信号机、驼峰辅助信号机、驼峰辅助兼出站信号机、驼峰复示信号机、进站复示信号机、遮断信号机及其预告信号机必须採用高柱信号机 。设在牵出线上的、岔线入口处的调车信号机以及驼峰调车场内指示机车上峰的线束调车信号机也应採用高柱信号机 。高柱信号机的设定,受到建筑限界的影响,另外考虑到不影响到发线的有效长等因素,允许无通过进路的到发线的出站、发车进路信号机、道岔区内的调车信号机、驼峰调车场内设有线路表示器的指示机车上峰的线束调车信号机,可设矮型信号机 。出站、调车复示信号机可设矮型 。至于各种高柱信号机机柱类型,长度,埋深及机构安装尺寸,各种矮型信号机的混凝土基础、埋深及机构安装尺寸,见《铁路信号施工规範》的有关规定 。在高速铁路,区间不设通过信号机线路 。车站信号机宜採用矮型信号机 。区间设通过信号机的线路,车站信号机应採用高柱信号机,採用矮型信号机的情况同普速铁路 。信号机建筑限界任何信号机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规範规定,对于正线信号机和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站线信号机,限界所属轨道中心至信号机突出边缘的距离为2440mm,站线信号机为2150mm 。在曲线线路上,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宽 。各种高柱信号机,其机柱、梯子、机构的安装,均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在非电力牵引区段直线线路高柱信号机的建筑接近限界为机柱中心至所属线路中心的距离,限界2440mm时对应为2630mm,限界2150mm时对应为2340mm 。矮型信号机机构中心距所属线路中心三显示、四显示(含带进路表示器)、五显示出站或进路信号机,调车信号机为2029mm,带进路表示器的三显示出站或进路信号机为2163mm,复示信号机为2095mm 。在电力牵引区段直线线路高柱信号机机柱中心至所属线路中心距离为2900mm(线间距为5300mm时),高柱出站信号机与邻近线路中心的距离,限界2440mm时为2630mm,限界2150mm时为2400mm 。交流电力牵引区段的信号机设定进站、预告、通过信号机与接触网支柱同侧设定时信号显示距离不应受接触网设备影响 。如影响显示时信号机安装方式可作适当调整 。在站内相邻两到发线(只有一条线路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线间,设定高柱出站信号机时,两线间距离不得小于5300mm 。在相邻两条线路(均通行越限货物列车)的线间,设定高柱信号机时,两线间距离不得小于5530mm 。高柱信号机安装限界达不到《铁路信号施工规範》的要求时,在满足“建筑接近限界”的条件下,需採取措施 。设在直线部分的高柱色灯信号机,可与接触网施工单位进行密切配合调整来解决安全距离问题,设在曲线部分的高柱色灯信号机,可加装防护网或机构背板缩小100m来解决安全距离问题 。进站信号机的机柱由11m改为8.5m,每个信号机构应分别用直径10mm的圆钢与信号梯子连线,梯子接专用底线 。信号机的金属体外缘部分(主要是背板)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2m;与回流线距离在1m以内时应加绝缘防护,但不得小于0.7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