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会计科目

建设单位会计科目【建设单位会计科目】建设单位会计科目是为了记录和汇总建设单位各种经济业务,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基本建设支出和建设成果,按其经济内容所作的分类,分类的名称就叫做“会计科目”,它是设定帐户的依据 。例如,为了核算不同性质、不同管理要求的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应设定“基建拨款”、“企业债券资金”、“上级拨入投资借款”、“基建投资借款”等科目 。
建设单位会计科目的内容应与基本建设预算、基本建设统计的口径一致,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颁发 。建设单位除总帐科目和必要的二级科目由财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外,对于明细科目的设定,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