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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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是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 维护交通秩序 ,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 , 1997年7月1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 根据1999年7月1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根据2000年4月10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根据2001年5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16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
基本介绍中文名: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发布机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1997年7月10日
实施日期:1997年12月1日
修订信息修订公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进行了审议 。为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 , 现将法规草案修改二稿及相关说明在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新民网、上海人大网、“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全文公布 , 向社会广泛徵求意见 , 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 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公开徵求意见的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二、反映意见的方式(一)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二处;邮政编码:200003(二)电子邮件:(三)传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11月10日修订说明关于《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徵求意见有关事项的说明一、关于立法的必要性加强城市综合交通管理 , 不仅关乎市民的出行需求 , 也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誌 。今年 , 市委明确将加强综合交通管理作为“补好短板”的重点工作之一 , 要求各相关部门拿出强有力的举措 , 落实最严厉的整治行动 , 补好上海城市交通管理中的短板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于1997年 , 于1999年、2000年和2001年作了三次修改 。此次修订拟立足上海超大型城市交通管理特点 , 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 重点解决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中暴露出的法制不完备的问题、常态长效管理亟需解决的问题、人民民众反响强烈且实践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市政府于2016年7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后 , 形成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改二稿) , 修订草案修改二稿现已于11月9日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审议 。二、关于修订草案(修改二稿)的主要内容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共九章八十二条 。主要内容包括:(一)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规定路权分配向公共运输倾斜;对最佳化调整公共运输提出要求;明确公交专用道的使用规定 。(第八条、第九条、第三十三条)(二)倡导绿色交通理念规定应当完善慢行交通网路 , 改善慢行交通环境 , 倡导绿色出行 。(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五十三条)(三)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明确道路交通规划的编制要求以及道路交通影响评价的地位;明确常发性交通拥堵区域和路段的常态化治理机制 。(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四)严格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授权市政府採取车辆登记限制措施;强化非机动车源头治理;规範本市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管理;规範交通违法记分管理 。(第三章)(五)细化道路通行管理规定细化和补充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让行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章)(六)促进动静态交通平衡发展确立道路停车泊位总量控制原则;对设定禁停标誌、标线的措施予以固化;明确临时停车行为规範 。(第五章)(七)推行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明确以政府部门为主导 , 加强基层治理 , 引导社会参与 , 运用多种手段 , 推进道路交通协调发展 。(第六章)(八)提出规範、文明执法要求规定了规範执法、文明执法的内容 , 强化执法部门的行政责任 。(第七章)(九)法律责任为落实“从严管理、从严执法”要求 , 有效整治和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现象 , 推动全社会增强交通守法意识 , 对违反车辆和驾驶人管理规定、违反通行管理规定、机动车违法停车、多次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机动车多次交通违法、非机动车违法等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或处理措施 。(第八章)三、拟重点讨论和听取意见的几个问题社会各界可以重点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对绿色交通理念的意见和建议 。2、对道路通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对道路停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5、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意见和建议 。6、对修订草案修改二稿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政策全文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7年7月1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7月1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0年4月10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1年5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16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