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林业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州市林业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组织,确保工作责任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吴智勇任组长、纪检组长鬍明山为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研究制定市林业局2013年工作要点,对2013年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常态化、规範化发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主动、及时、準确、全面,切实保障人民民众的知情权 。(二)注重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集中学习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专题学习了《湖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试行)》等10个试行办法,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将学习内容融入到业务工作中 。同时,多次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提出不少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培训 。组织全局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範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三是不断规範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处室、各下属单位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範有序 。(三)拓宽渠道,落实公开任务 。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湖州林业网发布各类工作信息,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局党委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三项制度,依法决策、科学运行,进一步规範行政职权行使和行政审批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重点公开办事依据、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範、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民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今年我局还新开闢了“森林湖州”政务微博,在新的平台上为广大网民提供林业资讯和服务,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的渠道 。(四)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考核 。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湖州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年度报告、考核、监督和社会评议等规定製度,落实流程,确定岗位职责,明确投诉举报方式,局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我局入口网站和设定的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3年,我局分布在湖州政府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条,湖州林业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1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所有信息通过湖州政务网和湖州林业网、“森林湖州”政务微博对外发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湖州政府入口网站(湖州政务网)和湖州林业网上查阅《湖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州市林业局信息政务公开目录》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未有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创造性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在发挥好网际网路、新闻媒体等公开形式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网路微博等适合基层民众特点的新形式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 。针对部分信息栏目的信息量差别较大问题,进一步採取措施,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完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範,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定期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议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 。进一步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