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


深圳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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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学院正式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 。法学院现有法学与社会学这2个本科专业 。深圳大学于1998年获得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经教育部批准,现为法学一级硕士点授权单位;设有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行政法学等9个法学硕士学位点;2007年获準招收在职法律硕士(J.M)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首批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学校 。学院现拥有全国重点研究基地“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6个校级研究所(中心);民法学、刑法学等4门校级精品课程 。其中,法学学科是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法学专业是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国际法学科是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 。。着名法学家高铭暄教授和李泽沛教授、董立坤教授等都曾先后担任法学院(系)领导工作 。
基本介绍中文名:深圳大学法学院
始建于:1983年
前身:法律系
改名时间:1997年
学院概况学院依靠和发挥地处深圳特区、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经成为以法学为主包含社会工作专业教学和研究,并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学科研单位 。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作为深圳特区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2000余人、各类研究生600余人 。法学院由法律系、国际法系、社会学系、香港法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国际与比较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信息中心和法律培训部(WTO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组成 。经过22年努力,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融法学、社会学、法学研究为一体的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以国际法和香港法为特色的教学科研单位,为深圳特区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和社会工作人才 。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活跃 。学院每年有外籍教师长期应聘执教,还定期派遣教师和学生出国(境)讲学、研究、访问或交换 。学院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及台港澳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着名学府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係 。另外,学院每年都有大批毕业生到港澳地区及美、英、法、德、澳、日等国知名学府继续深造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发展历程学位授权、重点学科、名牌特色专业和研究基地:1983年创办法学本科专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 。1996年9月,国际私法学被广东省批准为省扶持学科 。1998年6月,获得国际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12月,国际法学被广东省批准为省重点学科 。2003年9月,国际法学被广东省批准为省扶持学科 。2006年1月,获经济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6年2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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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获在职法律硕士(JM)学位授予权 。2007年获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授予权 。2009年获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授予权 。2011年1月,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1年6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1年6月,获法学理论、民商法、诉讼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1年12月,获智慧财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9年7月,设立国家级“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 。2011年4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省部级“中国智慧财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 。师资力量深圳大学法学院现有教职工78人,其中专职教师66人 。专职教师中现有教授20人、副教授32人、讲师17人、外籍教师1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44人 。专职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占82%,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 。有近20人曾分别在美国耶鲁大学、俄国莫斯科大学、日本一桥大学、日本广岛大学、日本庆应义塾大学、日本大阪大学、德国明斯特大学、德国科隆大学、欧洲大学研究院、英国兰开夏大学、英国东安哥利亚大学、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加拿大约克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香港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等世界知名学府留学获得博士学位、进修或讲学 。有3位博士后或博士后在站人员 。学院聘请纽西兰前总理、世界贸易组织(WTO)前总干事长穆尔和世界着名国际法学家马兰祖克等为客座教授,聘请李广镇、高铭暄和韩德培为名誉教授,同时还聘请梁定邦、冯华健、饶戈平和肖志明等法律界知名人士作兼职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