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年检( 二 )


灭火器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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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维修合格证应採用不加热的方法固定在灭火器的筒体上,不得覆盖生产厂铭牌 。当将其从灭火器的筒体拆除时,这些标识应自行破损 。6.7.5 贮气瓶维修后应有独立的维修标识(不允许打钢字),标明贮气瓶的总重量和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报废规定7.1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a) 水基型灭火器——6 年;b) 乾粉灭火器——10 年;c) 洁净气体灭火器——10 年;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 年;7.2 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a) 筒体、器头按 8.2.1、8.2.2 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b)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 8.2.4 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c) 筒体严重鏽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鏽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线部位、筒底严重鏽蚀的;d) 筒体严重变形的;e) 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f) 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g) 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线的灭火器;h)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i)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j)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k)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l)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m) 被火烧过的灭火器;n) 按GA 402 的规定应予报废的 1211灭火器;o)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準入制度的灭火器;p) 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7.3 报废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确认内部无压力的情况下,对灭火器筒体或贮气瓶进行打孔、压扁或锯切,报废情况应有记录,并通知送修单位 。试验方法8.1 外观、结构及总质量检查用目测方法观察灭火器外表,结构、外部配件是否符合要求,铭牌及维修合格证是否齐全;推车式灭火器逐具称取灭火器总质量 。8.2 水压试验8.2.1 筒体按 GB4351.1-2005中 7.8.1 或GB8109-2005中 7.8.2 的方法进行 。8.2.2 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及接头将灭火器软管组件一端阀门关闭,另一螺纹连线埠与水压泵出水口连线(如一端无法关闭,则用螺纹堵头封死),缓慢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 1min,软管组件不得有泄漏和破裂 。8.2.3 残余变形率的测定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应按照 GB/T9251 的规定进行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8.3 灭火剂充装量检查先称出灭火器总重,确认灭火器内压力泄空,卸下器头,倒出灭火剂 。再装上器头,称出灭火器空重,将灭火器总重减去灭火器空重即是灭火剂充装量 。8.4 灭火器气密性检查8.4.1 对于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式灭火器,卸掉喷射软管组件,将已充装灭火剂的灭火器浸没在55℃ -5℃的清水槽中,保持 30min并注意观察,试验结果应无可见的泄漏气泡 。8.4.2 对于贮压式灭火器,卸掉喷射软管组件,将已充装灭火剂的灭火器浸没在清水中,保持 30min并注意观察,试验结果应无可见的泄漏气泡 。8.5 操作机构检查8.5.1 保险装置解脱力试验按 GB4351.1-2005中7.10.1 的方法进行 。8.5.2 操作力试验按 GB4351.1-2005中 7.10.2 的方法进行 。8.6 20℃喷射性能检查按 GB4351.1-2005中 7.1或 GB8109-2005中 7.1 的方法进行 。8.7 灭火剂质量检查按相关灭火剂国家标準的试验方法进行 。8.8 手提式灭火器振动试验按 GB4351.1-2005中 7.5的方法进行 。8.9 灭火试验按 GB4351.1-2005中 7.2、7.3 或GB8109-2005中7.2、7.3 的方法进行 。8.10 压力指示器示值误差检验按 GB4351.1-2005中 7.16.2 的方法进行 。检验规则9.1 检验类别灭火器维修的质量检验分为灭火器维修出厂检验和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 。9.2 维修出厂检验灭火器维修出厂检验分为全检项目和周期检验,必须由专职检验员实施,合格后方可出厂 。全检项目灭火器维修出厂时应逐具进行外观、结构及总质量检查 。周期检验9.2.2.1 检验项目灭火器维修周期检验每 2 个月不少于一次,周期检验项目按表 4 的规定进行 。9.2.2.2 样本抽取方案灭火器维修周期检验的样本从已维修完毕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每次3具 。9.2.2.3 周期检验的合格判定当检验项目中各类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各合格判定数 Ac 时,则周期检验合格;当各检验项目中某类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各不合格判定数 Re 时,则应判周期检验为不合格 。9.2.2.4 不合格批的处理对于周期检验项目判定为不合格的批,应拒绝入库,经过对该批产品逐具返工或返检,剔除不合格品后,允许再次提交检查 。对于周期检验时抽取的样本,应按维修程式进行再充装(样本完好的除外),然后放入下一批重新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库 。表 4序号检验项目样本数A类不合格Ac ReB类不合格Ac ReC类不合格Ac Re1外观、总质量及结构检查30 10 11 22水压试验(1)0 13灭火剂充装量检查(2)0 10 11 24灭火器气密性试验(3)0 1注: 样本数带括弧的可用序号1检验后的样本 。表5序号检验项目样本数A类不合格Ac ReB类不合格 Ac ReC类不合格Ac Re1外观、总质量及结构检查20 10 11 22水压试验(2)0 13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组件水压试验(2)0 14灭火剂充装量检查(2)0 10 11 25灭火器气密性试验(2)0 16操作机构检查(2)0 11 2720℃喷射性能检查(2)0 11 28振动试验(手提式灭火器)20 11 29灭火试验30 110灭火剂质量检验(1)0 10 1注1: 样本数带括弧的可用序号1、8、9 检验后的样本 。注2: 灭火试验的灭火级别按灭火器标誌中的规定进行 。9.3 维修能力检验9.3.1 维修能力检验由消防产品监督部门组织抽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9.3.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维修能力检验:a) 具备灭火器维修条件的单位开展灭火器维修业务前;b) 维修企业厂址变更时;c) 停止维修半年以上恢复维修时;d) 维修工艺或配件发生重大变化时;e) 正常维修满一年时;f) 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9.3.3 维修能力检验的样本在经灭火器维修单位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为 7具 。9.3.4 维修能力检验项目按表 5 的规定进行 。9.3.5 维修能力检验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要求:a) 当检查项目中各类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各合格判定数 Ac,则判维修能力检验为合格;b) 当各检查项目中某类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各不合格判定数 Re 时,则判维修能力检查为不合格 。9.4 不合格分类灭火器检验不合格分类见表 6 。表 6序号检验项目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1外观、结构及总质量检查该报废而未报废的;该装的结构未装的喷射软管有龟裂;喷嘴有变形的;器头上压把或提把歪斜、变形,影响操作的;压力指示器指针不在绿色区域的;推车式灭火器推拉不动的;推车式灭火器总质量不足或超重的维修合格证贴的歪斜、有褶皱的;合格证内容填写缺项的;合格证内容填写错误的;灭火器筒体补漆后有气泡、流痕的;推车式灭火器推拉有卡阻的2水压试验器头或筒体(贮气瓶)有破裂、泄漏或肉眼可见变形的;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残余变形率大于3%的3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组件水压试验喷射软管组件有脱落、破裂的;喷射软管有泄漏的4灭火剂充装量检查二氧化碳灭火器充装量大于公称量的灭火剂充装量小于公称量 10 %的;灭火剂充装量大于标準规定误差值一倍及以上的灭火剂充装量超过标準规定,但不是B 类不合格的5灭火器气密性浸水时发现有泄漏气泡的6试验操作机构检查保险解脱力大于标準规定值的一倍或以上的;开启力大于标準规定值50%的保险解脱力小于 20N 的;保险解脱力不符合标準规定,但不是B 类不合格的720℃喷射性能检查不喷射;喷射滞后时间超过15s;喷射剩余率>30%的喷射时间小于标準规定的;喷射时间大于标準规定值3 倍或 以上的;喷射剩余率>20%但不是A 类不合格的;喷射滞后时间超过10s,但小于15s喷射滞后时间超过规定,但不是A、B类不合格的;喷射剩余率超过规定,但不是A、B类不合格的8振动试验(手提式灭火器)筒体或受压部件开裂;虹吸管、出气管或喷射软管组件折断、脱落、出现泄漏的;不能正常操作的零部件有脱落、鬆动;压力指示器出现永久变形的9灭火试验二具及二具以上不能灭火的10灭火剂质量检验灭火剂主成份含量不符合标準规定的灭火剂吸湿率、含水率不符合 标準规定的 年检检查1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手提式和推车式 1211 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乾粉灭火器 。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5.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硷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6. 外观检查发现有 5.1 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消防检测消防技术检测的範围主要指建筑中的以下消防系统:(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室(2)火灾事故广播系统(3)自动灭火系统(4)消防给水系统(5)防排烟系统和通风空调系统(6)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誌(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电气检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範围主要指建筑物中的以下系统:(1)变配电系统(2)动力照明系统(3)电气设备(4)电气线路系统(5)舞台照明系统(6)接地装置申请单位应对检测的建筑电气先进行调试自检,系统运行正常后按以下程式办理检测事宜:1 、 受检单位填写《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委託书》、《委託单位申报资料》表 。同时送电气系统竣工图、有关电气设备的试动转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各 1 份到当地检测中心 。2 、 当地检测中心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检测,检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受检单位出具一式三份《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受检单位收到检测报告后,将其中的两份分别送到当地消防大队,消防支队办理有关手续 。3 、 在约定检测时间前一小时,开启所有受检单位送达的电气竣工图及有关资料 。4 、受检单位在领取检测报告时,退还受检单位送达的电气竣工图及有关资料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画;(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电气防火检测内容:电能做为一种既洁净,又高效的能源,已经渗透到每一个角落,从国防、科技、工业、农业到人民民众的日常生活,电在造福于人类,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危害,据统计,全国电气引起的火灾在特大火灾中占的比例,已从八十年代初期 8 %上升到目前的 40 %,另据公安消防局对“八五”期间电气火灾的统计和“九五”期间的预测,全国每三起火灾中就有一起是因电气原因造成的,经济发达地区因电气火灾造成总损失的 50 %以上,尤其是 1999 年,全国十起特大火灾中,因电气引发的火灾到七成以上 。在北京市发生的特大火灾就有玉泉营家具城,居然之家家具城等特大火灾 。维修程式外观检查--卸压--解体--水压试验--分体进行维修--筒体烘乾--组装--充装药剂、氮气--气密试验--出厂检验?灭火器维修检测、灭火器检修检测、维修灭火器(年检)包括:1,灭火器检测(卸压打开灭火器检测器头、阀门、虹吸管、压力表性能是否正常,并更换损坏的配件);2,灭火器筒体水压试验,测试灭火器筒体在2.5MP的压力下是否变形报废,检测灭火器筒体是否锈化腐蚀;3,烘乾灭火器筒体;4,重新灌装灭火药剂并称重计量,更换变质的灭火药剂;